第三节
琴徽
琴有十三徽,它是用玉、金、螺钿等镶制的圆点。其中七徽较大,它右侧的六徽以上,左侧的八徽以下,依次渐小,其渐小之徽的大小,以七徽为中心两侧对称。徽是琴弦音位的标志,也称徽位。

古琴徽位示意图
琴何时有徽?目前考古出土春秋、战国、西汉初之琴都没有徽。从文献记载看,嵇康(约224—263)《琴赋》载:“若论其体势,详其风声,器和故响逸,张急故声清,间辽故音庳,弦长故徽鸣。”可见约在三国曹魏时就已有徽,但是否为十三徽,尚无详载。文字谱《碣石调·幽兰》(南朝梁代丘明传谱)已确有十三徽,因此在考古发掘南京西善桥南朝宫山墓出土的“竹林七贤与荣启期”砖画中,嵇康所弹之琴可能是十三徽。由此可推测十三徽定型于魏晋时期,其演变历程还有待考古实物出土。
琴曲《神人畅》(《西麓堂琴统》)谱后《跋》:“谢希逸《琴论》曰:《神人畅》,唐尧所作。”全曲以泛音与散、按音的音色对比,暗喻神与人的对话,其泛音用遍十三个明徽及部分暗徽。以此来看,这首琴曲是在琴已定型并有完整的泛音时所作,绝非唐尧创作。这类“托古”现象,在琴曲中经常出现,一定要慎重对待。

南朝宫山墓砖画拓片嵇康抚琴图
古琴徽位是根据三分损益律及纯律原则而划定,下面所说弦长指散音的有效弦长。
七徽在弦长的二分之一处。
六徽和八徽在弦长的五分之二处。
五徽和九徽在弦长的三分之一处。
四徽和十徽在弦长的四分之一处。
三徽和十一徽在弦长的五分之一处。
二徽和十二徽在弦长的六分之一处。
一徽和十三徽在弦长的八分之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