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文化多样性的产生不仅因为不同社会可以轻而易举地发展或拒绝生存可能具有的一切方面,更因为各种文化特质错综交织。如前所述,任何一种传统的最终形式都远非人类最初的冲动所能决定,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种特质如何与其他经验领域的其他特质相融合。
一种广泛存在的特质可能饱含一个民族的宗教信仰,是其宗教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另一个地区,这种特质却可能仅关乎经济往来,因此是其货币制度的一个方面。各种可能性不可胜数,变化常常千奇百怪。这种特质在不同地区与不同因素相结合,因而呈现不同的性质。
我们必须对这一过程了然于胸,否则很容易将某一地区诸多特质的融合泛化为社会学法则,或者认为这种融合是普世现象。欧洲雕塑艺术的伟大时代是由宗教推动的。艺术描绘的都是为那个时代视为基本的宗教场景和教义,使之成为公共财产,在那个时期的世界观里,这些是最重要的元素。假若中世纪的艺术作品只纯粹起装饰作用,并未与宗教结伴而行,那么现代欧洲人的审美会是另一副模样。
但从历史的角度看,艺术的蓬勃发展与宗教动机和用处往往明显无关。即便在艺术和宗教都很发达的地区,艺术也可能与宗教完全无关。美国西南部普韦布洛人(Pueblos)的陶艺艺术和布艺艺术在任何文化中都能赢得艺术家的尊敬,然而他们的祭司使用或摆放在祭坛上的圣钵却甚为粗劣,上面的装饰也极为简陋。各家博物馆都不要西南部的宗教用品,因为这些物件远达不到传统工艺水准。祖尼印第安人说:“我们只好放只蛤蟆。”意思是,宗教事大,无须艺术性。也并非只有普韦布洛人将宗教与艺术分离。南美洲和西伯利亚的一些部落也做同样的区分,不过是出于不同的目的。这些部落的人们不在宗教仪式上发挥其艺术才能,因此,我们无法像老一辈批评家那样,在宗教等当地重要主题里发现艺术源头,而是需要更深入地探究艺术与宗教相互融合的程度,以及这种融合对艺术和宗教分别产生了什么影响。
不同经验领域的相互渗透以及由此导致各方的变化,可见于生活的所有方面——经济活动、性关系、民间传说、物质文化以及宗教。普遍存在于北美印第安人之中的一种宗教特质可用以说明这一过程。除了西南部的普韦布洛人,北美洲各文化地区的印第安人都通过梦或幻象获得超自然力。这些印第安人认为与超自然现象的直接接触是现世成功的原因,每个人的幻象是其一生的力量源泉。有些部落的人会不断寻觅新幻象,以此更新他与神灵的关系。不论他看到了什么,动物也好,星辰也好,植物也好,超自然之物也好,都会将他收为私徒,这人可在需要时召唤守护神。他对这位幻象守护神负有义务,要供奉他,还要做各种其他事情。神灵的回报就是把在幻象中应允的特殊能力赋予这人。
在北美的各个大区,对守护神的依赖会与当地文化中的其他特质紧密结合,因而呈现不同形式。在不列颠哥伦比亚高原,对守护神的信仰与我们前文提到的成年礼结合在一起。这些部落的少男少女在青春期要到山里接受一次训练。成年礼在太平洋沿岸地区非常普遍,但这些仪式大多与守护神习俗相去甚远。但在不列颠哥伦比亚地区,二者则合二为一。男孩的训练中最重要的部分即寻找一位守护神,其庇护将决定这个男孩一生的职业。超自然的造访决定他成为战士、萨满、猎人还是赌徒。女孩则会有代表各种家务的守护神造访。这些族群将守护神与成年礼密切结合,熟悉这一地区的部分人类学家甚至认为北美印第安人对幻象的信仰完全源自成年礼,而实际上二者并没有谁源自谁的关系。两种特质在这里相融合,它们都在融合过程中获得了独特而典型的形式。
在北美的其他地区,不论在性成熟期还是其他年龄段,部落里的青年全都无须寻找守护神。于是在这些文化里,即便有成年礼也有守护神,二者却毫无关系。在南部平原地区,成年男性必须接受各种神秘的约束,对幻象的信赖与完全不同于成年礼的特质相结合。奥萨奇人(Osage)以血缘群体为组织单位,血缘按父系推算,母系不算。每个家族有一个代代相传的超自然庇佑,每个家族的传说各自讲述祖先如何获得幻象,得到某种动物的庇护,家族于是以这种动物为名。蚌族的祖先七次求索,以泪洗面,祈求超自然的守护神庇佑。他终于见到了神蚌,开口对它说:
哎呀,爷爷呀,
孩儿们没有制造身体的材料呢。
神蚌应道:
你说孩儿们没有制造身体的材料。
让他们用我做他们的身体吧。
他们用我做成身体,
人人长寿活到老。
你看我皮(壳)上的皱纹,
那是我长寿的法宝。
孩儿们用我做他们的身体,
人人能活着看到自己皮肤衰老。
我蹚过了
(生命的)河湾共七道,
神灵也无法看到我的足迹。
让孩儿们用我做他们的身体吧。
连神灵在内,谁也看不见他们的足迹。
在这些人身上,我们能看到寻求幻象的所有似曾相识的因素,但获得幻象的是家族的第一位祖先,神佑通过血缘代代相传。
奥萨奇人的习俗完整展现了图腾崇拜的全貌,亦即社会组织与对祖先的宗教性神化相互融合。世界各地都有对图腾崇拜的描述,人类学家认为家族图腾源于“个人图腾”,亦即守护神。各地的图腾崇拜与不列颠哥伦比亚高原的非常相似,将寻求幻象与成年礼融为一体;奥萨奇人的不同之处仅在于把寻求幻象与家族祖传特权融为一体。这种新联系具有强烈的效果,幻象于是不再使某人自动获得力量,其庇佑只能通过继承获得。奥萨奇人于是有了讲述祖先奇遇的长篇歌谣,详细描述了后代因此可享受的神佑。
在上述两个案例中,不仅是幻象信仰因在不同地区分别与成年礼和家族组织相融合而具有不同特征,成年礼和社会组织也因与幻象寻求相交织而带上了后者的色彩。这种交织是双向的。幻象信仰、成年礼、家族组织以及与幻象产生密切联系的其他许多特质形成经纬,以许多不同的组合相交织,对结果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在上述两个地区,宗教体验或与成年礼结合,或与家族组织结合,这种风俗的必然结果便是部落的全部个体不论做什么都能借助幻象获得成功;个体不论从事哪个行业,只要有幻象作保证,就能成就事业。一个手气不错的赌徒,或者一位满载而归的猎手,都与一位成功的萨满一样是从幻象中汲取力量的。在他们的规则中,未能获得超自然守护神庇佑的人哪条路都走不通。
然而在加利福尼亚,幻象是萨满的“行业准入证”,使萨满有别于一般人。因此也只有在这一地区,幻象体验变得超乎寻常。在这里,幻象不是靠禁食、酷刑或离群索居便能获得的轻度幻觉,而是一种迷恍体验,是只有格外敏感的社会成员尤其是女性才可能有的感受。在沙斯塔(Shasta)印第安人的传统里,这历来是女性特有的能力。看到幻象的人必须发作强直性昏厥,新手则通常先在梦中得到预兆,然后才有幻象体验。她直挺挺地昏倒在地,苏醒后口吐鲜血。她接受召唤成为萨满之后的数年里,一切仪式都是为了让其他人看到她越来越容易发生强直性昏厥,并通过仪式死而复活。在与沙斯塔人类似的部落中,不仅幻象体验变成了一种剧烈发作,使宗教人员区别于其他人,萨满的特征也因为迷恍体验的性质而有所改变。她们绝对是社群中的敏感人群。这一地区的萨满常常以跳舞的形式一决高下,即跳舞跳到强直性昏厥发作而跌倒,看谁坚持的时间最长。幻象体验和萨满崇拜均因二者的密切关系而发生了深刻改变,两种特质的融合剧烈地改变了两个领域的行为,一如幻象体验与成年礼或与家族组织相融合。
我们的文明也有相同的例子,宗教与婚姻禁忌的隔离在历史上一直非常清晰,然而在数百年的时间里,婚姻被纳入圣礼,这种状况决定了性行为和宗教活动的走向。由于两种本质上无关的文化特质融合在一起,那几百年中的婚姻呈现独特的特点。另外,婚姻又往往是财富转移的传统手段。在这样的文化中,婚姻与财富转移密不可分,其男欢女爱、生儿育女的基本功能可能反倒被掩盖了。在以上任一情况下,我们在理解婚姻的同时必须理解它的其他特质,唯其如此,我们才能避免用同一套观念理解上述两种“婚姻”的错误。我们必须看到由此产生的特质包含不同的成分。
我们迫切需要一种能力,在分析我们文化遗产特质时对之进行分解。倘若通过这种方式明白哪怕最简单的行为也是一个复合体,我们对社会秩序的探讨便能更加清晰。种族差异和威望特权已在盎格鲁-撒克逊各族中深度融合了,我们已分不清哪些事务是生物性的,哪些是社会建构的偏见。甚至在与盎格鲁-撒克逊人关系非常密切的拉丁民族中,这种偏见也以不同的形式存在,因此在西班牙殖民地和英国殖民地,种族差异具有不同的社会意义。再比如,基督教与女性地位在历史上也是互相关联的,在不同时期具有完全不同的相互影响。不论是基督教国家女性目前享有的高地位,还是教父奥利金
(Origen)将女性等同于致命诱惑,都不是基督教的“结果”。不同特质的相互渗透时隐时现,文化史在很大程度上是其性质、命运和关联的历史。然而,我们从复杂特质中一眼看到的所谓有机联系,以及我们战战兢兢生怕扰乱的内在关系,其实都是幻觉。不同特质组合的可能性不可胜数,其中很多能为社会秩序提供同样充分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