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人工智能传播技术的伦理向度
当下我们依旧处于“弱人工智能”时代,大数据和算法技术使得传播更加精准化,传播的边界和范围也在逐步扩大,人工智能技术正在打破传统本质主义研究背景下学界对传播的定义和解读,智能时代的到来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催生出了新的产业形态和商业模式。但是,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也给人类社会带来了焦虑甚至恐慌,技术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也让人们担忧自己被人工智能所取代。因此,为了实现技术的可持续发展,人工智能必须成为一股“向善”的力量,这就要求学界和业界对于公众面临的智能技术伦理风险进行广泛而充分的讨论,关于技术伦理问题的研究也迫在眉睫。
人工智能传播技术主要包括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深度学习三大方面。自然语言处理技术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机器与人类交流的效率,也能够实现机器与机器之间的交流。自然语言处理技术目前已经广泛应用于语音识别、互动问答、机器翻译、决策预测等方面。
机器学习是一种帮助机器实现学习的方法。深度学习对于机器而言无疑是一种自我提升和自我完善的重要途径,而“性能”是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的重要区分点。深度学习应用于大数据,通过对大数据进行收集和分析,找到数据与数据之间的联系,从而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轨迹和规律。如果进行深度学习的数据量很少,机器可能无法从数据中得到想要的答案,深度学习的“性能”自然也就不尽如人意,所以必须加强数据的收集和处理。
深度学习与传统的机器学习相比更加复杂和精确。图像识别是深度学习最早尝试的领域,也越来越成为AI主导的应用领域。
系统可以被设计为操纵预先编写的例程,该例程分析图片中的形状、颜色和对象,扫描数百万个图像以便学会正确识别。随着算法技术的进步、计算能力的提升和更多的训练数据集的出现,机器学习获得了迅速发展,但机器学习如果过于依赖人的提示就会造成很大的误差。因此,“深度学习将取代人工特征+机器学习的方法而逐渐成为主流图像识别方法”
。当人工智能不断地模仿人类、接近人类的时候,相关的伦理也应该符合人类社会的要求。
(一)科技向善原则
“善”是个体、社会的绝对原则。“善”看起来是一个很普通的概念,却是古今中外许多伟大思想家思考的哲学主题。苏格拉底被认为是西方最早思考“善”的哲学家,他认为“善”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善”表现为一种秩序,这里的秩序是自然的秩序,符合自然规则就是一种善;第二,“善”表现为自由、自制和自主,这显然是对个人提出的要求,一个人必须拥有足够的智慧才能实现自由、自制和自主;第三,“善”就是使事物有益,这一点尤为关键,如果说前面两点是“善”,那么成就这些“善”就更加是一种“善”,是“善”的力量和“善”的机制。
善意是人类社会美好、高贵的品质之一。在现实生活中,科学技术作为中性的存在,本身没有善恶之分,我们对其不掺杂任何感情和价值判断。但是当科技成为人类手中的工具甚至武器时,人类赋予了它目的性和工具属性,由此人类对它形成一定的价值判断。可以说,如果科技带来的正面结果远远小于其可能产生的负面结果,那么这样的科技及其衍生产品就应该被限制。比如,核武器能够一瞬间把一座城市夷为平地,爆炸后留下的放射性物质对人体和环境都具有极大的危害,那么这样的技术就应该被限制。但是,与核武器原理一致的核电站能够给人类社会节约资源,减少污染。所以,科技本身是没有明显倾向的,之所以讨论“科技向善”的原则,是因为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很有可能导致人类在未来失去对技术的控制,从而对社会文明的进步和延续造成威胁。
然而,人工智能更加偏向于中性技术。在互联网领域,人工智能技术主要应用于信息搜索、人脸识别等,这不仅促进了信息获取权利的平等,也方便了人类的生活。但是,当人工智能用来收集用户的个人数据时,技术就可能成为违法犯罪者贩卖他人隐私的工具。所以,从当前来看,人工智能技术本质上是中性的,关键在于人如何使用。人要承担起责任,人的价值观与责任决定了科技的未来;要警惕“技术万能的幻象、技术替代的幻象、技术赋权的幻象和技术共赢的幻象”
。同时,还要仔细区分技术对人的奴役和对人的拓展两个方向。
(二)人文主义导向
人文主义坚持以“人”为中心。无论是在西方还是东方,都强调对人的关怀,对人的价值的肯定、对人的尊严的维护、对人的生命的尊重,对人的精神生活的关心;都强调珍视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保留下来的文化精神现象,塑造和培养人类行为准则以及理想人格。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正是人类这种不断完善自我、发觉自我的精神,才使得人类区别于其他生物,成为地球上独一无二的存在。
可以说,正是有了人文主义,人类才成为万物之灵。人工智能作为社会的一分子,也需要尊重“人”的价值,尊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伦理,和谐共生。如果人工智能机器人成为与人类智慧相似的非生物,获得了人权和道德权利,更应该做到与人类相互尊重。从一定程度讲,维护人类的权利就是维护人工智能的权利。
(三)嵌入人类道德价值
人工智能的应用,可能是影响深远的社会伦理试验。未来人工智能的发展方向是让机器能够与人类一样拥有智慧,可以思考和学习。当人工智能拥有了错误的思想和意识,就可能走上一条与人类社会相悖的道路,最终导致人类社会的颠覆甚至灭绝。为了维护世界的和平与稳定,我们就需要通过程序设定给智能机器嵌入正向的价值观和伦理规范,让人工智能具有和人类一样的伦理道德意识。
在全球范围内,多位顶尖的人工智能专家都在警告人工智能潜在的应用风险。
如今的人工智能自主性还很低,只能处理简单的单项任务,那些能够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的智能机器人仍存在于科幻小说中,但是我们依旧不能忽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存在的潜在风险和隐患,要及时规避风险,保障其发展的正向性。
对于人工智能所存在的隐患和风险,学界和业界逐渐形成一个共识:利用技术设计给人工智能嵌入人类的道德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使他们能够理解人类社会的准则,使他们和人类一样具有羞耻感、同情心、责任心等。同时,学界和业界更加希望人工智能能够通过深度学习,吸取人类社会道德价值中的“善”,能够理解人类社会的运行法则,并将人类社会的道德与人工智能的发展结合起来,甚至人工智能可以反过来促进人类进步,从而达到规避风险、保障人的价值、控制潜在隐患的目的。
(四)维护“人”的主体地位
普罗塔格拉曾说:“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的事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的事物不存在的尺度。”
首先,作为主体的“人”是作为客体的万物存在与否的尺度。一方面,若无主体存在则无客体存在;另一方面,某一纯粹的自然物,若无主体介入对它做出某种规定,那么作为客体而言,它还不存在。当然,作为纯粹的自然物,它无疑是存在的,只是这种存在对主体而言并没有什么意义。
作为客体的人工智能,是因为主体的人的存在才有了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当然,人工智能也是客观存在的,人工智能的出现本就是为了帮助人类更好地完成工作,帮助人类更好地生活,一旦失去了人的主体地位,它对于人类社会而言也就失去了原本的作用。并且,人工智能的发展也存在着众多的不确定性因素,会对人类社会甚至是地球的未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更应该在坚持“人”的主体地位的基础上,保证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是积极的。
技术本身是中性的,单纯的对技术抱有乐观主义或者悲观主义都是不恰当的,都会在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过程中产生不良影响。冷静、理性地看待问题才能够把握住重点。所有的技术都是遵循自然规律并运用自然规律,进而实现人类发展的目的。我们也应该明白,技术作为人类社会的产物,其本身就体现着深刻的社会属性,但是技术的发展也必须遵循自然规律,从这一层面上来看,技术是社会性和自然性的统一。
所以,在保障合理性的基础上,发展人工智能技术才是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