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人工智能传播产品的伦理角色
人工智能传播产品应该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且能够有效满足人们的某种需求。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将人类的需求分为不同的层次,也暗含了人类需求从物质需求到精神需求的升级,不同层次的需求决定了产品的设计走向和功效,不同的产品又要有针对性地满足消费者需求,这就意味着产品的属性必须是多样的。人工智能技术也运用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也与其他产品的功能相互融合,促进产品的智能化
。人工智能与其他不同产品的融合发展及其本身产品的多样性就使得人工智能所要扮演的角色更加复杂多样,但是无论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始终都要将人的主体地位放在中心,遵守机器人的三大定律。
以当前情感机器人的运用为例。情感机器人是在智能机器人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创新,结合人工情感技术,通过感情表达、感情识别、感情理解等功能,来实现全新的、具有感情的、双向的人机交互。目前,情感机器人的应用不限于提高产能、充当辅助医生、照顾老人和陪伴孩子等,还可以通过与人类进行情感上的交流,满足人类的情感需求。当情感机器人应用到社会各领域,变成保姆、礼仪小姐、教师、情感伴侣以及“家人”时,人机交互的新形式将会引发更多的社会伦理问题。例如,当情感机器人引入家庭时,它将打破传统的家庭结构和家庭关系,并对家庭成员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情感机器人与家庭成员密切接触后,家庭成员可能会担心自身的隐私性信息得不到保障。同时,在科技高速发展的情况下,情感机器人与人越来越相似,从而导致一些群体更加愿意与情感机器人交流与相处,而不是与真人交流与相处。除此之外,许多企业大批量用情感机器人,导致失业问题。
(一)作为人类行为的模仿者
在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过程中,人类是作为模仿者而存在的,模仿本身就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方面动物会模仿人类行为。研究表明,通过训练的动物是会模仿人类行为的,这种模仿可能会增加动物的生存概率。另一方面,人类也会模仿动物的习性或者身体构造,以此发明人造物为人类生活提供便利。例如,人类根据蝙蝠的超声波系统发明了雷达;根据鸟身体流线型的特点设计了飞机;根据鱼类在水中上下游动的特点发明潜水艇;等等。
人工智能就是模仿了人类的行为。人工智能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就是作为辅助人类的工具,处理一些较低级、较简单的工作。人工智能分担了人类的工作、解放了人类的双手,使得人类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一些更有价值的和创造性的工作,这属于“弱人工智能”阶段。“弱人工智能”只能按照既定的设计程序完成任务,不具有自主性和学习能力,更不具有自主意识,无法解决超出设定的问题,比如下象棋的机器人只会下象棋,要是问它鱼和狗有什么区别,它就不知道了。换句话说,目前的人工智能只能在某一领域发挥作用,这就决定了该阶段的人工智能仅仅作为工具角色出现在社会当中,更加注重实用性和便捷性。
1.满足人类社会需求的原则
市场永远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只有客户需要的产品才会被市场所接纳。人工智能的客户就是人类,人工智能只有满足了人类的期望,才能进入良性循环。人类对人工智能抱有期望,就会大力发展人工智能技术。产品想要在市场上流通,想要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存活,就必须满足消费者的某种需求。人工智能作为产品角色存在也是要满足人类社会的需求,超出人类需求的产品无法得到认同。
2.兼顾人性化设计原则
所谓设计人性化即在保持设计的科学结构和合理功能的同时,在设计中注入“人性化”因素,给人以想象的余地,引发人心灵的感动、震撼和回味。
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网络信息的丰富性和实时性加剧了人们的信息选择和理解压力。人们无时无刻不处于竞争当中,工作的繁忙和内心的焦虑促使人们越发追求更加舒适的生活,这就提高了人们对消费产品的要求,人们渴望通过消费来缓解身心疲惫,释放压力。所以,人工智能产品在设计中就应追求人性化,成为人类生活的伴侣和朋友,给人心灵上的安全感并且为人排忧解难。例如,智能家居机器人就帮助人类分担了家庭生活中的繁重家务,将人类从烦琐的家务中解放出来,让其能够在工作之余更好地享受生活。另外,每个人对产品的需求和期望值都是不一样的,人工智能产品要融入人类生活,还应该为客户量身定制服务,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对于人工智能这样的“类人”角色来说,这一点相当重要,技术设计得越人性化,越容易受到用户的青睐。
(二)作为“人体器官”的延伸者
强人工智能又被称为通用人工智能或全人工智能,它无限接近“人”的存在,能够像“人”一样拥有自主思考的能力,能够利用既有的知识储备对未知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因此,它更适用于一些具有创造性的工作。具体来说,它能够像“人”一样计划、学习,有一定的知识储备量,并且它能够与人交流,理解人类的话语,实现与人类的无障碍沟通。总而言之,强人工智能是一种能够像人类一样完成大部分智力型任务的机器人,它作为人类智慧的模仿者必须遵守以下原则:以“用户为中心”;参与决策。
1.以“用户为中心”的原则
人工智能的使用必须建立在保障国际规范和世界人民共同认可的基本人权的基础上。人工智能研发的目的是帮助人类获得更多更好的发展权利和机会,帮助那些还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获得幸福。因此,要从全人类的角度出发设计和使用人工智能,让人工智能的技术红利能够被全人类享有,合理分配资源,避免出现“技术、信息强者”和“技术、信息弱者”的极端情况。同时,也要防止个别不怀好意者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谋取私利,甚至操纵人类意识,影响判断和决策。另外,也要避免人类过度依赖人工智能,逃避现实生活。我们需要明白,人工智能只是用来帮助人类提高自身能力的工具,而不能异化为一种控制人类的权力。
2.参与决策的原则
人工智能最终将具有自主意识,能够理解和制定规则,能够思考和学习,也终将成为人类社会不可缺少的角色,人机协同的局面也不再是梦想。人工智能拥有自主意识之后,我们很难保证它必然会拥护“人”的主体地位,遵守人类世界的伦理准则;人工智能技术所带来的伦理隐患一直存在,不可忽视。因此,人工智能必须以决策者的身份出现,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出谋划策,帮助人类规避风险,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人类应该将决策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对人工智能所提供的帮助和建议持理性态度,避免因过度依赖和崇拜技术力量而迷失主体地位,要始终保持独立思考的能力。
(三)作为人类特定智慧功能的替代者
在“弱人工智能时代”,人工智能的运用仅限于智能翻译、智能客服、智能家居等方面,但是弱人工智能的开发和创新无疑将为未来的“超级人工智能”的发展添砖加瓦。人工智能只有不断地积淀,才可能诞生超越人类的智慧。
当人类社会出现超越人类智慧的存在时将会发生什么?几千年来,人类早就习惯了以高级动物自诩,凭借工具的发明改造大自然。当人工智能成为超越人类智慧的存在时,人类难以理解它们,甚至无法利用它们,更无法控制它们。当人工智能学会建立规则和秩序时,它将会怎样改变人类社会?人类改造自然,利用自然,使地球更适合人类居住;人类早就习惯了主导地球。超人工智能出现后,人类会与其和平相处还是互相较量?人工智能发展中一直存在风险与隐患,但人类永远是向往和平、渴望和平的,因此从现在开始未雨绸缪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1.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是人工智能和人类都需要共同遵守的准则。人工智能的运用能够提高社会系统的安全性,但也可能出现技术恶意攻击人类社会的情况,人工智能无法做到百分之百地正确应对。所以,面对人工智能系统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人类不仅需要加强对人工智能系统的研究,形成合理的风险评估标准,提高技术的可持续性和安全性,建立统一的智能系统,而且需要加强对人的管理,对那些恶意攻击者给予惩罚,以此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从而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2.遵守社会准则和道德规范
道德准则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的重要力量,从古至今无一不被反复强调。道德的界定和标准在不同国家和不同人群中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人工智能的设计就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在人工智能的研究中,大多数学者都是某一领域的专家,对其垂直领域的内容有着很深的理解,但是对于道德准则的重视程度不够。因此,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需要参与人工智能的研究与设计,使其行为符合人类社会的规范,实现机器与人类的和谐共处。
随着人工智能的研究和运用越来越深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研究和设计者必须明确他们的发明在社会中的影响是好还是坏?该如何避免负面影响?伦理问题已经成为科研工作者必须思考的关键问题。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为了人类文明的进步和延续,我们必须尽快开展对于伦理问题的研究。
总而言之,作为产品的人工智能,不仅要具有现代市场产品的价值和属性,更要具备作为特殊产品所应有的价值。我们在满足人工智能伦理要求的基础上去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将伦理规范嵌入人工智能传播发展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