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研究意义、内容与框架
本书主要讨论了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传播伦理风险及其治理目标、路径和方法,探讨了智能传播模式的新规律与新特点,提出了建立良性的智能传播生态系统的路径。同时,本书将视野聚焦人工智能传播伦理风险的生态治理领域,将生态治理意识与责任关怀注入人工智能的技术洪流,推动智能技术与信息传播的良性互动和融合发展,进而生成一种人机合智的传播伦理生态,实现人工智能传播伦理与治理研究的学术拓展。
本书基于系统性的视角开展研究:一是针对人工智能传播伦理风险治理进行系统性分析和研究,以促进人工智能传播产业良性发展;二是立足人工智能传播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的现实状况,为发挥人工智能技术在信息传播领域的先发优势,助力我国在国际舆论场占领信息传播制高点提供智力支持。
本书主要研究人工智能传播活动,探讨传播过程中生成的伦理风险及其治理问题。主要内容包括人工智能传播的伦理原则基础、人工智能传播中的数据伦理问题、人工智能传播中的算法伦理问题、人工智能传播伦理问题的生成逻辑、人工智能传播伦理问题的国家规制与行业应对、人工智能传播伦理问题的生态治理、人工智能传播伦理治理的路径选择、人工智能传播伦理治理的价值审度。本书旨在通过对智能传播伦理风险及其治理问题的综合性研讨,完善和优化当前智能技术背景下信息传播的道德规范和伦理体系。本书的总体框架如下。
第一章是绪论。这部分首先介绍了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并对目前关于人工智能传播主题的国内外文献进行类别梳理和综合述评,分析现有研究的不足之处,为本研究提供借鉴。本章确定研究方向和研究方法并进行创新点的探讨。
第二章是人工智能传播的伦理原则基础。本章具体阐述了人工智能传播需要遵循的伦理原则;探讨人工智能传播系统的组成部分及其功能;从人工智能传播的伦理维度,包括社会伦理和自我伦理、人工智能传播产品的伦理角色以及基于信息权利的人工智能传播伦理原则构建等方面,剖析智能传播生态的嬗变。
第三章和第四章分别针对人工智能传播中的数据伦理问题和算法伦理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其表现并对其进行归因分析。首先探讨了人工智能传播中的数据伦理与算法伦理问题的主要表现,其次对人工智能传播中数据伦理与算法伦理风险进行了归因分析,最后讨论了数据盲点、数据公平、数据共享、数据隐私、数据偏见、数据歧视、大数据“杀熟”以及算法与隐私、算法与安全、算法偏见、算法歧视等伦理问题。
第五章从三个层面回溯人工智能传播伦理问题的生成逻辑。第一是在数据收集、清洗和加工过程中,数据样本来源的复杂性、社会结构性偏见的复制等会导致主流意识中隐含社会偏见和歧视的数据被应用于算法之中;第二是在算法程序设计过程中,程序设计者的主体价值偏好、算法本身的不透明性、算法对有机世界的简单量化等也会衍生出伦理风险;第三是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和信息传播过程中,人机交互的偏见习得、数据应用市场失衡以及缺乏有力的法律规制等也会带来的伦理问题。
第六章是人工智能传播伦理问题的国家规制与行业应对。本章主要包括人工智能传播伦理问题需要国家规制的原因,人工智能传播伦理问题国家规制的溯源、内容、选择,人工智能传播伦理问题国家规制的价值,人工智能传播伦理问题规制中国家与行业的互动,以及人工智能传播伦理问题的行业应对等五个方面。
第七章是人工智能传播伦理问题的生态治理。本章对以往人工智能传播伦理风险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引入生态治理理念,从而对人工智能传播伦理生态治理的必要性、理论基础、路径与对策进行深入探讨。
第八章是人工智能传播伦理治理的路径选择。本章考察了人工智能传播伦理治理需要秉持的理念及其具体实践。为了构建动态的人工智能传播伦理治理格局,有关部门需要制定涵盖经济、政治等领域的法律政策,与主流媒体一道形成强大的主流价值引导力量,提升人工智能传播时代公共议题设置水平和舆论引导能力。同时,用户应不断提高信息素养,参与形成多元协同治理的局面。人工智能技术的设计者应增强道德想象力,抵御隐含的传播伦理风险;平台应建立技术响应机制,增强智能技术系统中数据和算法的透明度,减少原始数据库的偏见复制现象,促进智能传播生态的良性循环。
第九章是人工智能传播伦理治理的价值审度。本章强调推进人工智能传播的发展应当提升“人的价值”并倡导人类“理想生活”的理念,即技术并不是价值中立的,它需要人类从伦理的角度进行积极干预和引导;人类的价值观要积极地作用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进程,以增加社会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