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妇科病的异病同治
辨证论治是中医学的特色之一,证是疾病的核心与关键,无明确的证,就无法选方用药。因为证是关键,所以,治疗时中医学有以证为中心的异病同治论,即证同治亦同。也就是说不论何种疾病,只要证相同,就可以用相同的治疗。这里的“证”同,是指疾病发生的病因、病位、病性等相同,而“治”同,指的是同一种治疗原则或治法,此内涵不局限于同一首方剂。
譬如,临证中,我们用补中益气汤治疗气虚下陷的疾病,如胃下垂、子宫脱垂,这是同为虚而下陷,脏器下垂的疾病,当然同样是脾虚而不得上升,陷于下而生热的阴火证,也可以考虑用补中益气汤治疗,就是我们所说的气虚发热,当然此热多为低热,这是经典的例证。
妇科临床中,气虚会导致许多疾病,如月经先期、月经过多、妊娠小便不通、产后自汗,我们教材中分别选用了补中益气汤、举元煎、益气导溺汤、黄芪汤治疗,这几个方子均体现了益气健脾作用,即同一治法,为何不选用同一个方剂呢?主要是因为病位和疾病不完全相同。一张处方的药物应从病机、主病、主症、疾病所处阶段等几个方面去综合考量,所以,临证要明辨病因、病机,同时要结合辨病及主症等综合、全面分析,才能有的放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