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延安和西柏坡档案的安全传续
红军完成长征、党中央进驻延安之后,环境相对稳定,中央机关产生和收到的文件和电报越来越多。据老档案工作者费云东介绍,中办机要处仅1946年一年就收到电报1.8万件,中办秘书处平均每年接收档案资料约2万余件,中办秘书处材料科保存的档案装满了4个窑洞。
1946年,胡宗南军队进攻延安,中央秘书处为了确保中央档案的安全,对这些档案进行清理,销毁一部分,掩埋一部分,剩下一部分核心档案经过了3次转移,最后于1949年3月到达北京。中央档案馆开馆后,入藏中央档案馆。
(一)延安档案的第一次转移
内战爆发前夕,为确保档案安全,中央做出了转移档案的部署,这个部署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由中办秘书处材料科、机要处电整科、中组部材料科、中央军委一局和总政秘书处资料组等单位组成由曾三领导的材料保管委员会。二是对分散保存在各个部门和个人手中的档案进行了集中。三是对相对不重要的文件进行销毁,以便应对日后可能发生的紧急事件。为此,1946年3月《中共中央关于处理与保存密件的指示》规定:凡重要而机密的文电“应指定专人妥善携带”,凡不必留存的事务性文电材料“应即焚毁”。据1946年《材料保管委员会材料目录》记载,有的单位一次烧毁10余箱次要档案,有一个机要单位一次“烧毁事务性电报共13355件”。
四是对一些档案就地转移。从1946年11月开始到1947年2月,中央组织部材料科、中央军委一局、总政秘书处资料组、中办秘书处和机要处等单位都疏散了档案。一些单位将档案就地掩埋,一些单位将档案进行疏散。其中中办秘书处先后疏散了两批档案,第一批由秘书处材料科的田风起押运到陕北保安县安条岭(当时为中共中央西北局农场,现为志丹县安条林场)15箱,田风起就地看守,委托中共中央西北局代管。第二批由秘书处材料科的惠肇祺押运疏散到陕北清涧县惠家塬子(在老同志的回忆录中,称为“十家塬子”“寺家塬子”“市家塬子”,实为惠家塬子。当地村民将“惠”发音为“Xi”)13箱,由惠肇祺看守,委托中共清涧县委代管。另外,还有6夹报纸、2箱图书资料送到了瓦窑堡吴家寨子。
1947年3月上旬,曾三率领材料保管委员会携带90箱重要档案撤出延安。由于缺乏运输工具,一部分档案雇用老乡的毛驴驮载,一部分珍贵而重要的档案指定专人背,并派10余名武装战士护送。这支队伍出延安向北行进,走清涧、经吴堡过黄河,转战一个多月,摆脱了敌人的围追堵截,于4月上旬安全到达晋绥革命根据地的兴县刘家曲。至此,第一次转移中央档案的任务胜利完成。

图2-4 延安档案转移到刘家曲之后,在这里进行了进一步整理。
(二)延安档案的第二次转移
曾三率领材料保管委员会押运档案到达兴县以后,发生了一件严重威胁档案安全的事件——胡宗南军队占领了埋藏档案的村子。曾三得知消息后,便立即向已经撤退到山西的刘少奇、朱德进行了汇报。1947年4月5日,刘少奇、朱德根据曾三的汇报向中央写了《关于中央档案资料转移和分类原则给中央的报告》。报告指出:“已告曾三派人将清涧文件中一切带秘密性者取出外,望中央直接负责告西北局保管与处理该两批文件。”中央回复:“同意对文件处理。”
曾三指派了政治思想好、敬业精神强并有作战经验的谷先南、杜思如担负起了深入敌营抢救档案的任务。谷、杜二人在中共清涧县委派出的一支小队武装力量的配合下,将埋藏在惠家塬子一个窑洞的档案取出,运走5箱,烧毁8箱。1947年4月24日,曾三在给任弼时的电报中,表达了对于这部分档案处理的惋惜,他认为有两部分文件处理不当:“(甲)有些不应烧毁,如某些速记稿(
包括
1945
年前的根据地材料
、
中央文件草案
、
七大各代表团记录及历年速记稿等
——
引者注
),许多存像,王、邓遗物(
指王若飞
、
邓发的遗物
——
引者注
)等;(乙)旧书报一箱内装有油印的《中央电讯》全份未能清出都叫烧了。”幸运的是,由中央文库转运来延安的档案被保存下来。曾三还认为,“此种交地方干部保管文件的办法,很值得检讨,因为事到下面越不了解重要性,就越难负责。”“这些文件之险遭不测与处理失当,我应负主要责任,愿受应得处分,同时要求电西北局检查清涧郝书记、王县长及惠志胜、惠肇祺的责任。”曾三还请任弼时给西北局发电报,要他们检查一下那里保存的档案的情况。
实际上,中央在收到刘少奇、朱德关于档案处理问题的报告后,就责成任弼时给西北局发了电报:“在目前敌人乱窜情况下,请再检查原藏地区是否确保安全,请你们负绝对保管责任,在危急时彻底烧毁。”
十分遗憾的是,这些档案最后也被毁掉了。
从1948年开始,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成了中国革命的领导中心和全国解放战争的指挥中枢。随着中共中央各机关向西柏坡的集中,中央档案又进行了第二次大转移。这次档案转移工作是有计划、有组织地系统进行的,为此进行了充分的准备。一是加强档案收集。为接收被撤销机关的档案,中共中央秘书长任弼时发电报通知有关单位将“所有文件送曾三”;接收个人保存的材料,周恩来等领导带头,将个人手中的文件进行整理后全部交给曾三;接收旧政权的一切档案,1947年2月8日周恩来起草了《中央致刘伯承、邓小平、贺龙、李井泉请注意搜集顽方政府一切档案文献》的指示电,“请通知前线部队政治部在打开一两个城市时搜集顽方政府一切档案文献法令转送后方”。二是对集中的档案进行整理。中央档案转移到刘家曲之后,中办秘书处对集中后的档案进行了清理,把重要档案保存下来,次要档案处理掉。这次整理,使原来的90箱档案缩减为64箱,并编制了统一的档案目录《材料保管委员会材料目录》。
在收集和整理档案的基础上,中办秘书处开始将档案向西柏坡转移。1948年4月初,将要转移的档案装入铁皮箱,每个箱子都编上号,重点档案和非重点档案可以在箱号上标示出来。这次转移档案除有一部分路线要穿过阎锡山控制的五台山等地区外,大部分路线在解放区,有军队武装保护,沿途每隔50或60华里设有一个兵站,吃住均有保障,也比较安全。遵照毛泽东“保守党的机密慎之又慎”的指示,当时档案人员提出“人在档案在”的口号。转移的档案全部由牲口驮运,1948年4月初从兴县出发,途经岢岚、五寨、神池、宁武、代县,进入阜平( 作者注:此系 《 曾三传 》 中的说法。按照老档案工作者费云东的说法,从兴县离开后,途经岚县 、 静乐 、 忻县 、 五台山进入阜平。怀疑这是第二批人员所走的路线。不过,第二批人员并不是从五台山直接进入阜平,而是向北行走,在代县与第一批人员会合后再进入阜平 )。5月上旬,秘书处材料科驻东柏坡,机要处电整科驻北庄,组织部材料科驻南庄,总政秘书处资料组驻峡峪。
(三)延安西柏坡档案向北平转移
1949年3月,中央机关开始进入北平,中央档案随之开始向北平转移。这次转移行动由周恩来和杨尚昆负责,在北平由叶剑英、李克农接待。这次转移前后的工作主要有两项:一是建立档案工作制度,二是对文件、电报进行整理。
在制度建设上,根据形势变化的需要对档案工作经验进行了总结,制定和健全了有关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如有关归档的制度有《中央秘书处材料工作细则》《关于中央各部委处理机密文件的制度》《中央办公厅关于承办和收发电报及归档程序》《机要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档案借阅的制度有《中共中央秘书处发借文件办法》,有关档案销毁审批的制度有《中央各部委处理机密文件的制度》《机要工作条例》。为了吸取1946年10月从延安撤退之前滥烧档案的教训,中办秘书处加强了对各中央机关档案工作的指导,曾三派人到中央各机关进行了检查,鉴于当时的环境已经大为改善,保管更多的档案已经有了可能,曾三确定:不论是“永久档案”还是“短期保存的档案”,一律不准销毁。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指导工作的加强,使档案的管理、借阅、销毁有规可循,档案安全有了进一步的保障。
1949年3月23日,中办秘书处开始将档案向北平转移。中央工委在西柏坡工作两年多,积累的档案数量较多,仅中办秘书处一家就有100余个铁皮箱。这次档案转移不再是人背驴驮了,而是将档案装在两辆大卡车上运送的。这些档案经过石家庄、保定、涿州,一路平安到达北平,并随党中央一起进驻香山,中央档案随秘书处一起暂存在昭庙里。
这样,这批中央档案经过三次转移,途经三省20余县市,行程3000余里,历时2年零5个月,突破了敌人的封锁,躲过了敌人的飞机大炮,经历了艰难险阻,终于在北京安定下来。先是安顿在香山昭庙,后来被转移到丰盛胡同23号,并在这里进行了整理。1959年4、5月间,这些档案被运进了新落成的中央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