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护档案安全是档案部门的重要职责
维护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基本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档案工作者的法定职责。在推动档案事业发展的过程中,维护档案安全不但体现在指导中国档案事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上,也落实在推动档案事业发展的具体行动中。
(一)维护档案安全体现在档案事业发展政策上
指导中国档案事业发展的政策文件有长期规划文件,也有近期行动方案。前者从顶层设计方面解决档案事业长远发展目标与策略问题,后者是针对当下的形势、任务提出的贯彻落实方案。无论是在长期规划中还是在行动方案中,档案安全一直是其中的重要考量。
制定档案事业发展的长期规划是中国档案事业发展的重要特点。1964年4月科学技术委员会、文化部和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一九六三至一九七二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情报、图书、档案资料)》是指导档案事业发展的第一个长期规划,这个规划中提出许多任务都与档案安全相关。规划提出要加强对档案保管技术、修复技术和复制技术的研究,并列出了在1972年以前协同其他专业部门要研究解决的10个问题,这些问题包括档案传统托裱技术,文件纸张加固、字迹加固和显真技术,文件纸张的变质和字迹褪色的防止技术,危害档案资料的虫类调查、防治方法和防治药品的生产,霉菌对档案资料的危害和防治方法,大中小型的档案资料馆和档案资料库的标准设计,公文纸、蓝图纸、底图纸和科学研究用纸的耐久性,等等。这些问题全部与档案安全密切相关,既从源头上解决纸张耐久性问题,也从工作中解决保护技术问题,还从条件保障上解决档案库房标准问题。
“文革”开始之后,国家档案局被解散,这个规划没有继续贯彻,但其规划的档案安全保管的路线对于国家档案局恢复之后的工作仍有重要影响。在1986年通过的《档案事业发展“七五”计划(1986—1990)》中,列举了“严重地影响着档案事业的发展,影响档案的安全保管,影响着各方面对档案的利用”的5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加强档案安全保护的系列措施,如贯彻《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建设新馆库,改善各级档案馆保管档案的条件;摸清档案破损情况,制订计划,采取抢救措施,抓紧抢救古老、珍贵、重要的档案;研究档案入库前进行消毒的有效技术和方法;加强研究有助于档案的保护、延缓档案的老化和字迹褪变的技术和方法;研究纸张去酸、加固、修复等技术以及研究特殊载体档案的保护技术和方法。在1991年10月印发的《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中也提出了类似的加强档案保护技术和方法研究的任务。
在1996年3月发布的《全国档案事业发展“九五”计划》中正式地把“档案安全”问题作为推动档案事业发展的一项任务单独提了出来。其中一项任务是要“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障档案安全”,并把新建、改建、扩建档案馆库,添置新型、先进档案装具设备作为确保档案安全的重要内容。2000年12月发布的《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五”计划》没有单独提出“档案安全”问题,但将档案安全问题寓于各项具体的工作之中,提出了加强档案馆馆库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各级各类档案馆要配置适宜安全保存档案的专门库房,配备防盗、防火、防潮、防有害生物的必要设施。这个“计划”首次将档案信息化纳入其中,作出了专门规定。《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重新明确地提出档案安全问题。在规定“十一五”期间档案工作总体目标时,对各级国家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发展目标都提出要确保档案安全的要求。如各级国家档案馆要充分发挥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的功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保管安全、利用便捷、移交及时”。
“十一五”之后所做的发展规划中,有关档案安全的要求越来越多,越来越详细,越来越具体。《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把“坚持安全第一,守牢底线”作为“十三五”期间推动档案事业发展所要坚持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把档案安全摆在档案工作头等重要位置,坚持实体安全与信息安全并重,切实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牢牢守住档案安全底线。《“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以中办、国办文件印发,这个《规划》把“档案安全防线得到新加强”作为这一时期档案事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并规定了实现这一目标的工作任务,即“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档案库房和设施设备齐全、安全可靠,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安全防范体系更加完备,档案安全风险评估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成效和应急管理能力明显提升”。《规划》用较多的文字描述了为实现“深入推进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筑牢平安中国的档案安全防线”目标而要采取的行动。
除去了五年计划、规划,也有一些重要的档案安全政策通过其他文件反映出来。2014年5月,由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也是推动档案事业发展的重要的“顶层设计”。该《意见》共5章23条,有关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的内容就占了1章5条,对于加大安全保密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完善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切实改善档案保管保密条件、实行重要档案异地异质备份和保障档案信息安全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维护档案安全体现在档案事业发展部署上
最近几十年,对全国档案事业发展部署主要通过每年召开一次的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进行。在这个会议上,国家档案局有一个报告,对过去一年的全国档案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年全国档案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在部署下一年档案工作任务的时候,档案安全工作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在2010年以后召开的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的报告中,除去了2010年和2020—2023年之外,其他每年的会议报告中都以一个专门章节对上一年的档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年档案安全工作的任务进行部署。2013年以后部署的下一年档案安全工作任务,其内容越来越详细、要求越来越严格、态度也越来越坚决。比如,2010年和2013年都对下一年加强档案信息安全的任务进行了部署。2010年只用了两段话,讲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开展档案开放鉴定工作,加强开放档案的上网管理;二是开展数字化外包时应先做好有密级档案的挑选和鉴定工作;三是加强对数字档案的安全保管,要坚持异质异地备份。2013年在部署档案信息安全工作时,虽然有关加强档案信息安全的任务大体相同,但报告做出的规定更加明确、更加细致、更加严格,其文字大约是2010年的3倍以上。比如,关于档案数字化外包时的涉密审查,报告强调:“在数字化外包前,应先做好涉密和内容敏感档案的挑选、鉴定、解降密工作,不再涉密的档案可在解降密后委托外包,仍涉密的档案则坚决不要外包,特别是仍属绝密的档案一律不搞数字化。对外包公司,要进行保密资质审核。在数字化过程中,要采取各种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加强管理和监控、防范,严禁外包公司留存、外泄数字化档案信息,一经发现,必须严肃查处。”这次会议强调了一个在以往会议中没有涉及的新内容,即档案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外包的问题。报告说:“一些档案部门把档案信息系统的运维服务也外包给专业公司了,有些企业把含有核心商业秘密的档案或其他涉密档案委托给不具备保密资质的档案托管机构管理,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一定要高度警惕,采取严密的措施,做到涉密的不外包,外包的不涉密,严防外包服务中档案失泄密。”报告还特别强调:“2014年,国家档案局将和有关部门联合进行档案信息安全问题的专项检查,发现失泄密问题,不但要严惩相关直接责任人,而且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维护档案安全体现在档案安全会议召开上
除了在综合性和专题性会议中强调档案安全工作,国家档案局还以“档案安全”为主题连续召开专门会议,对档案安全工作的现状进行分析,对档案安全工作的任务进行部署。
2008年和2010年四川汶川和青海玉树发生的地震,在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的同时,也给档案安全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一些地方档案部门连续发生档案安全事故,一些地方档案部门负责人受到处分。这些地震和安全事故使档案部门深刻地认识到,除了要建设覆盖广大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用体系之外,建设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也十分必要。因此,2010年5月12日,国家档案局在成都召开了全国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时任国家档案局局长杨冬权在讲话中提出了建设档案安全体系的7项任务: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为档案安全构筑坚固的思想防线;二是加强安全管理,为档案安全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档案安全提供更好条件;四是大力保护档案原件,确保档案原件安全;五是认真管好电子文件,确保电子文件安全;六是切实搞好安全备份,确保万一情况下的档案安全;七是建立档案开放利用审核机制,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2017年6月,国家档案局再一次专门以“档案安全”为主题召开了全国性的会议,其目的是认真总结近年来档案安全工作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明确档案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国家档案局局长李明华在讲话中提出了档案安全工作的5个基本原则,即要坚持安全至上、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规范运行、科技支撑。对于加强和改进档案安全工作,李明华提出了6项任务,即要强化责任落实、基础业务建设、风险隐患治理、应急处置管理、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李明华强调,为了做好档案安全工作,必须处理好五个方面的关系,即要处理好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关系、安全保密与开放利用的关系、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的关系、创新发展与稳妥推进的关系、管好档案与管好队伍的关系。
(四)维护档案安全体现在档案安全文件发布上
最近几十年,国家档案局发布的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和通知中,没有任何一个主题比“档案安全”这个主题更多。国家档案局每年都至少发布一个以“档案安全”为主题的文件。1998年以后,国家档案局发布的这类文件可分为4种类型:
一是综合性的安全文件。这类文件是针对当时的档案安全形势对档案安全治理做出的全面规定,比如2000年4月12日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保管工作的通知》,2008年8月27日的《关于开展档案安全专项督查活动的通知》、2016年4月26日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等。这些文件对档案部门的档案安全工作提出要求,如加强对档案安全保管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档案安全保管工作的检查,加强档案安全保管工作,配备防火、防盗、防渍、防有害生物等设施,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等。
二是操作规范性的业务文件。这种文件主要是针对档案业务工作中存在的某一个方面的安全风险做出的规定,如2014年发布的档案行业标准《档案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规范》(DA/T 56—2014)、2016年1月4日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发布的《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基本要求》等,这类文件通常都规定了档案业务工作的操作规程,其主要目的之一是通过梳理档案工作业务流程、规范档案工作者操作行为来确保档案的安全。
三是针对突发事件发布档案安全检查文件。针对一些突发的重大事件可能给档案安全带来的威胁,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及时发布文件,要求各地档案部门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确保档案安全。这类文件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针对自然灾害对档案的破坏发出文件,如2008年南方多省发生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地震后,国家档案局先后发出了多个文件,对档案部门加强档案保护和档案服务工作提出要求和指导。第二类针对安全生产事故对档案的破坏发出文件。如2015年8月12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和2019年春节前夕某市档案馆UPS机房发生火灾后,国家档案局都发出了关于开展档案安全检查的文件。第三类针对国外安全事故对档案的破坏发出文件。如2018年9月2日巴西国家博物馆发生大火和2019年4月15日巴黎圣母院发生火灾后,国家档案局都发出了关于开展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文件。
四是例行性的安全检查通知。《档案工作文件汇集》目前出版了10集,汇集了2008年以前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几乎所有的档案工作文件。在这个出版物中,1998年以后国家档案局发布的有关档案安全工作的文件越来越多。从1998年到2008年,共11年的时间,在《档案工作文件汇集》中可以查到的有关档案安全工作的文件就有20多个。在这些文件中,以“汛期档案安全”为主题的文件最多,几乎每年都有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