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档案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多个领域,无论是哪一个领域的建设,都与档案和档案工作密切相关。一方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形成记录其过程的大量档案,另一方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也需要档案部门为其提供服务。因此,档案工作者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记录者、见证者,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参与者、服务者,没有了档案的安全,国家安全也就不会完整。
习近平总书记在首次阐述总体国家安全观视野下所要关注的重点领域时,提出了“信息安全”这个领域,在后来的表述中,没有再使用“信息安全”,而是使用了“网络安全”的表述。可能的理由是,“信息安全”并不是独立存在的领域,相反它存在于各个领域之中,无论是政治安全、经济安全,还是其他各个领域的安全,没有一个领域不存在信息安全问题。无论是政治不安全、经济不安全,还是其他领域的不安全,首先都是这些领域信息的不安全。从这个角度说,“信息安全”与“各领域安全”是互相交融的,每一种安全都要包括信息安全。在有关国家安全领域的表述中,无论是使用“网络安全”还是使用“信息安全”,其本质都是相同的。“网络安全”是安全领域的外在表现,其本质还是由于网络安全问题而产生的信息安全问题。
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形成的有社会保存价值的档案,最终要集中保存到各级各类档案保管机构中,成为国家信息资源总汇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要安全,档案必安全;没有档案安全,信息不可能安全。没有信息安全,要达到国家安全的目标,是不可能的。也正是从这个角度上,丁薛祥同志在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调研时反复强调: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底线,没有任何弹性,“档案部门所有同志都要深刻认识确保档案安全对于维护国家安全、政权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特殊重要意义,时刻绷紧档案安全这根弦,本着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毫不懈怠、一丝不苟、持之以恒地抓好档案安全,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自觉、安全措施上到位,坚决避免各类安全保密事故的发生,确保档案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