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土吟唱
雁阵如歌
小时候到很远的河滩上放牛,赤脚走路,格外劳累,到了河滩,已累如稀泥。赶紧放开牛绳,伸展四肢,仰卧草地,尽情放松。
有时会随手扯过一根草茎,放进嘴里,甜丝丝地咬着。偶尔眯一会眼,猛然睁开,发现天空碧蓝如洗,微风吹来,看见天上有劲飞的雁阵,它们贴着洁白的云朵,匆匆掠过。顿时感觉心头像有清凉的山泉,在丝丝漫过,无比地清爽和熨帖。从那一刻起,高飞的大雁便成了我心中的仙禽圣物。
后来长大成人,我走出了烟云缭绕的村寨,到山外求学、到山外工作,去闯荡世界。随着见识和认知的提升,对世界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特别是通过对动植物的观察发现,在所有飞翔的物种中,雁是最富灵性的一种。舒缓的飞雁总是规则地排列成“人”字或“一”字,凌空而过。它们鸣则相和,飞则相接,前后有序,从不越轨。特别是那个用翅膀书写的硕大“人”字,在蓝天之中如光芒般绽放,让人产生无限的追思与遐想。
一个行走在人类头顶,翱翔于蓝天之上的“人”字,它告诉我们那是精诚团结与力量的化身,展现了一个相互凝聚的集体;一个奋进前行的团队;一种顶天立地的结构;一种直冲霄汉的豪气。作为人就应该追求这样的高度。没有众多大雁的有序组合,没有领头雁的勇气,没有甘居后阵的精神,一只再矫健的孤雁,无论它多么志存高远,也难以完成千里远征。
大雁的高洁品性正暗合了当今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流精神,由纤弱、普通、平凡的个体生命组成动感的“人字”,列队同行,互相追赶,这才有希望随着四季的更替从容地往返于天南地北,将一个又一个大写的“人”字,迸发无穷的动力,展示在朗朗天宇之上,赋予生命深邃的寓意与内涵。
古老的乡间,无论是朝行的游子,还是晚归的旅人,只要听见雁声,就不会孤独;看见了雁阵,就不会迷失方向。
战火纷飞的年代,为了寻找冲入前线杀敌的儿子,母亲总是用她不识字的双眼去辨认雁阵的方向,它们像有力的箭镞,在万物的头顶展现作为人子的冲天豪气。
在乡村,每到农忙时节,父母就会带着儿女们走向田野,大人和孩子各司其职,分别肩扛锄头,手握镰刀,或挑着箩筐,背着竹篓,开始一天的劳作。那晨雾弥漫的早上,飘动着影影绰绰的农人,远远看去,每个人都像列队飞翔的大雁,坚守在自己的位置上,走在前面的父母,就像领头的大雁,成为一个农耕家庭的灵魂。
在物资匮乏、缺衣少食的年代,作为一家之主的父亲,曾以猎手的身份在河滩密集的蒿草中苦守了一天一夜,最后把一只觅食的母雁成功猎杀。鲜血染红了父亲的双手,也让隔了一年没尝肉味的家人大饱口福,但时至今日我的心还在隐隐作痛。
雁群很少在我们家乡落脚,偶有一两只也是离群的孤雁,孤雁是最可怜的生灵,它在不屈不挠的远征中,不幸跌落。它懂得生命需要进取,但因饥饿难忍,为了生存,为了积蓄力量,这孤雁只能冒险觅食。它没有忘记心中的飞翔梦,尽管它因为赶不上远去的群雁,有些焦急,但它神情仍显得纤尘不染,模样卓尔不群。在浅水中游走似闲庭信步,粗壮有力的翅膀如戏子的水袖,长袖善舞,那不染凡尘的样子,如同沐浴于清泉中的大家闺秀,让人联想到沉鱼落雁的美丽。可惜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幽灵一样存留于不同时期、不同地方。此时说不定已有贪婪的目光惦记上了它。可怕的欲望与利益的冲突让有些人不愿再同情弱小和关爱生命,在杂草与芦苇间,说不定正隐藏着乌黑的枪口和上弓的利箭。一只孤独的雁,它无法摆脱这些危险,因为它已经失去了一个互相关爱的群体。
而群雁却是有高度警戒的习性,在群体觅食时,有各司其职的大雁在四周引颈观天,充当着恪尽职守的哨兵,监视着随时可能发生的危险。据史书记载,最早的军营就是从大雁身上受到的启发。远征的雁阵不怕风雨雷电,却恐惧杀机四起的暗箭。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区区鸿雁,又怎能真正防守住工于心计的万物之灵呢?!
自从离开家乡,我就极少见过雁阵。每当困于狭小的城市高楼中,我就会遥想雁阵。排列有序的雁阵,在脑海中匆匆飞过,让漂泊者的思乡之情油然而生。
大雁展翅,它们在湛蓝的天空中,在棉絮般轻柔的白云中,感受着大地的辽阔和天空的高远。在它们眼里只有飞翔,没有国界。无边无际的天幕,成为飞行家的理想王国。在那里才能从容地注视脚下的一切,它们飞翔在长烟一空,万里澄碧的世界中,享受着远离人类的纯洁与自由。
大雁把世间最难写好的人字尽情展示在我们头顶,我们都干了些啥,它们看得一清二楚。它们知道在人类栖息的喧嚣世界里,有许多地方是它们这种弱小者不能轻易涉足的禁区,它们应该隐蔽与躲藏。为了生存,它们不畏漂泊,长途跋涉,在绿水青山间延续“落日天风雁字斜”的绝妙景象。
行走在生态完好的家园中,望蓝天之上,可以清晰地看到宁静致远的雁阵飞成“人”字,缓缓掠过头顶,自由于长天与大地之间,让人参悟出生命的厚重底蕴,感知人与自然的高度和谐。
北雁南飞,仰望天宇,我突然想到了那首动听的《雁南飞》:雁南飞,雁南飞。雁叫声声心欲碎,不等今日去,已盼春来归……
乡音密码
方言如一团飘荡的云雾,让远山近景变得一片朦胧。在南方一些省份,三里不同调,十里不同音那是相当普遍的现象。那一年,我初到广东,上班不到十天,领导安排我到村里参加一场座谈会,并且吩咐要做好会议记录。初来乍到,我得尽量把领导安排的工作做好,留下一个好点的印象。
记得那天我是第一个进入会场的人,为了便于倾听和记录,我特地找了一个比较理想的位置。打开笔记本、拿出跟随自己多年的钢笔,就像老农扶起了犁耙,也像战士紧握武器,就等领导就座,会议开始。
会议准时开始,主持人一口粤语(白话),让我大吃一惊。如此意外的方言会场,让我一头雾水,茫然四顾,只见讲话的人嘴巴在动,却不知所云。手里的笔紧紧地捏着,始终无法落下。接着是各村、各部门发言,个个都是一口地道的白话,更要命的是他们语速一个比一个快,流畅得几乎没有停顿,就像厨师切菜的刀子,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开了一个上午的会,我仿佛置身于幻境,听他们鼓掌、听他们言笑,而我却成了广福寺里的泥塑木雕,端坐会场,而形如天外,没有一丁点在场的感觉。那一刻,我感到会场离我竟然是那样遥远,远得把我抛到了九霄云外。语言的隔离将我排斥于会场之外,三个小时的会程,让我饱受了一场炼狱般的煎熬。身处异地,面对一种完全陌生的语言环境,算是真正感受到了什么叫乡音乡情,那是无法破译和化解的魔力,是一种难以逾越的情感屏障。
会开完了,人们从身边的水果篮里拿着香蕉或苹果,从容地步出会场。而我却浑浑噩噩,如坠水底,如入云雾,很久才返回到现实中来。刚才的一切,就像一个梦境。我呆呆地坐在人去楼空的会议室,低头看着手里的记录本,稀稀拉拉,就像一片歉收的庄稼地,找不到几粒饱满的稻麦。我以音译的方式勉强记下了百十来个字,就像晦涩难懂的经文,互不连贯,深奥奇异,无法理解。回来的路上,领导见我目光游离,知道我没有把会议记录做好,于是要求我尽快学会白话。他说你不会讲,至少要先学会听。我感到这话颇有道理,生存在这个地域环境中,只有你去适应环境,而环境永远不会来适应你。可是,对于没有一点粤语基础、语言感悟力又忒差的我来说,想在短期内听懂这音调奇特的白话,似乎比登天还难。
方言是文化的活化石,我国的方言有着深厚的文化积淀。千百年来,经历了多少王朝更迭、历史兴衰,但是居于穷乡僻壤,野草一样的乡音依然在顽强存活,蓬勃生长。
追溯历史,从河南舞阳贾湖遗址发掘的锲刻符号,距今已有八千年左右历史,随着社会发展,符号逐渐演变成了内涵丰富的汉字,实现了文字统一。可是在更小范围内生存的乡音方言,却坚韧地延续至今,从没有一种什么力量能将它轻易地抑制和剿灭,乡音带着永久的生命奇迹和特立独行的傲骨,在血脉间蜿蜒流淌。
语言的产生肯定早于文字,它历久而弥新,散发着每一个宗族部落的原始气息,它带着先祖的牵挂,它带着亲人的呼唤,在耳边长久地回荡。有许多方言至今无法用文学来传递和表达,这种最原始的标本,流淌着生命的体温和热度。我国幅员辽阔,方言种类繁多,细分起来更是异常复杂。我不知道英语和拉丁语系国家有没有让人听不懂的乡音,对于咱们来说,乡音就像植物一样丰盈,像庄稼一样茂盛。
在我赣西北老家,一个弹丸之地的小村子竟有两种口音,而且彼此之间相去甚远,天长日久,从不同化,你坚持说你的,我坚持说我的,相互间都能听懂,但绝不效仿。方言如一座坚固的岛屿,像这样的现象,谁敢说乡音不是与血脉亲情相连?如果乡音真的脱离了血脉,还能有这么强大的生命力吗?有一位作家写道:在一场会议中,我们能轻易感觉到城乡的差异,用方言开会的是乡村,用普通话开会的是城市。但在白话(粤语)地区,这话不一定准确,因为在众多的方言中,白话是自成体系的一种强势方言,我的尴尬遭遇就是一个很鲜明的例子。
当方言造成交流困难的时候,我也曾埋怨过它的奇异和复杂,它阻碍了人与人之间的正常交流,它顽固地贴上了地域标签。但是作为母语,一个人的口音是很难改变的,比如平时在办公室,我们三个同事都在尽力讲着普通话,但仍能感觉出彼此明显的地方口音,阿芬讲的是广东普通话,小陈讲的是湖南普通话,我讲的是江西普通话。碰巧有时候老家亲朋好友来电,三个人一同开讲,那真叫莺歌燕舞、鸟语花香。相互都听不懂在说啥,但那随意自得、眉飞色舞的嬉笑怒骂,已算得上是一种情感的盛宴了,让我猛然感悟到,乡音就是一种情感的密码,它承载着一种古老的地域特色和文化基因,无论相隔千山万水,一句话便可将乡情瞬间点亮。
乡音是故乡的山水,乡音是母亲的呼唤,乡音是村头那一缕袅袅升腾的炊烟。一个人的口音,就像一个人的胎记,渗入了血肉之中,今生今世难以轻易抹去。乡音是与生命相连的脐带,从母腹中降生,入心入耳的第一个声音,就是哼着乡音的摇篮曲,乡音母语,让小宝宝安然入睡。乡音的亲切就在于它的熟稔和自由,它可以随意调侃,可以满堂生风;可以传达语言与文字背后的潜在情绪;可以感受到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内在神韵。它像陈年的老酒,散发着故土扑鼻的芳香,它温暖你的心灵,左右你的情感,融入你青年时期的幻想、壮年时期的豪放、老年时期的回味。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乡音自古就是一种不易改变的记忆,它维系了亲人故土的嘱托;有了乡音,就多了一份温暖,茫茫人海,听到一声乡音,心里就会陡然生出一分亲切与信赖,心里就多了一份踏实与依靠。
对于远离故土的游子来说,乡音是抹不去的记忆,可是在城里长大的下一代,他们却屏蔽了乡音,认为方言老土,一点都不时尚,无法与城市生活接轨。天长日久,乡音在大隐于市的城池中,逐渐萎缩,无处交流。当一个人长期听不到乡音时,他的内心就会变得封闭和板结,甚至听觉也会变得迟钝。当某一天,身后突然传来一声乡音的呼喊,整个人会猛然一震,内心瞬间沸腾。常言道:“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在轻柔的一声乡音中,问一声平安,道一声祝福,一种无限亲切和温暖牵挂将在胸间如水弥漫,如风缠绕。
飘雪的夜晚
脚冷雪,手冷霜,屁股冷,要天光。双脚冷得厉害时,天就会下雪,这是人体对天气的自然反应。民谣是前人智慧的结晶,蕴藏着生活的经验和朴素的道理。
雪出生时我们尚在梦中,白色的精灵飘飘洒洒,无声地覆盖低矮的尘世。一片片雪花,那是纯洁晶莹的隐喻,在天际、在山峦、在瓦檐,在一万条潜藏的春汛中弥漫。
我喜欢雪天,蓬松的雪花像棉花一样飘落大地,听不到丁点儿声响。下雪不像下雨,没有雨点那种泼妇式的张狂。我最怕雨打残荷的声响,那简直是老妇的哀泣,让人揪心。敲打在枯叶上的雨点,声音夸张,无限放大,那是对衰败生命的摧残。
雪落无声,轻盈温柔,彬彬有礼,所以我从小就对雪怀有好感。一场大雪,一场快乐,孩子们打了雪仗、堆了雪人,然后相约明天带狗上山撵兔子。
大雪把万物覆盖,野兽们又冷又饿,正是捕获猎物的最佳时机。山上的野兔和麂子饿傻了,这个时候看到狗追上来就会双腿发软,任由宰割。为了能撵到更多的兔子,我特地去邻村姑父家借猎狗,还邀来了表哥相助,因为那猎狗不听外人指挥,只有把表哥请来才行。
晚上我们把猎狗拴在厅堂,特意给它备上丰盛的晚餐,确保它在山上更有战斗力。那天晚上我异常兴奋,想着天亮后能上山撵兔子,心里不知有多激动,翻来覆去睡不着。下半夜迷糊中开始进入梦乡,突然被一阵疯狂的狗吠声惊醒,随即听到吱呀一声拉开大门,父亲在外面大叫:“来贼了!抓贼呀!”
听说来贼了,表哥和我如鲤鱼打挺,一跃而起,胡乱地套上衣服,拿着手电筒,冲出了大门。
外面雪已经停了,但北风像刀子一样刮得正猛。父亲用手电查看了一下院子,果然雪地上留下一串黑洞洞的脚印,顺着脚印发现院子廊檐下一捆玉米棒子不见了。表哥说快追!父亲似乎有点犹豫,可我和表哥不顾一切冲了上去,他也只好跟了过来。
表哥说:“这个贼像傻子,这么大的雪,脚印一清二楚,顺着脚印,一会儿就能把他逮住!”听表哥一说,我用手电照向雪地,只见一行歪歪扭扭的脚印清晰地伸向山后的远方……
我说:“今晚这个贼人可死定了。”
表哥说:“对!等会儿抓到小蟊贼看我怎么收拾他。”这一点我深信不疑,表哥身强体壮,平时肩上扛个一两百斤一点不费劲。表哥让我先将手电熄灭,他说别让那贼人发现有人在追。我熄了手电,发现四野被雪光映亮,不用手电也完全能看清脚下的情况。顺着那些脚印,我们不一会儿爬上了一个山坳,前面有个三岔路口,三条路分别通往王家庄、李家庄和赵家庄。风不停地刮着,我不由缩起了脖子。由于我和表哥跑得快,父亲落在了后面,我和表哥站在三岔路口,一会儿父亲追了上来。
表哥说:“我们快点追上去,这贼娃儿可跑不远了。”气喘吁吁的父亲劝我们不要再追,赶紧回去,小心着凉。血气方刚的表哥大喊:“不行!不行!这蟊贼眼看要追到手了,就这样让他溜掉?”
父亲还是坚持要我们转身,表哥却像猎人发现了猎物,执意要追。正在争论时,一阵寒风刮来,天空再次下起了鹅毛大雪。表哥急了,大声说:“舅父,快点,要不那贼人的脚印就看不见了!”
纷纷扬扬的雪花铺天盖地地落下来,不一会儿,我们踩下的脚印就被大雪给覆盖了,已找不到一丝痕迹。此时父亲很坚决地回转身,大声说:“走呀,走呀,回家!”
在父亲的催促下,我们极不情愿地转过身,沿着原路摸索着往回走。
雪一个劲地下着,表哥一言不发,我知道他在生气。三个人不知不觉拉开了距离,路上没有人说话,我们眯着眼,迎着风雪默默地走着。路过一片竹林时,突然啪的一声,我吓了一跳,以为有人鸣铳,赶紧停下来查看。走近了才看清,原来是被大雪压弯的竹子不堪重负,扭曲的身体匍匐在地,有些已超过了承受极限,啪的一声断裂开来,那刺耳的声响是竹子断裂的声音。
回家后整个人都冻僵了,赶忙钻进还有一丝余温的被窝,一眨眼,天就亮了。天亮后我兴奋地把表哥叫醒,表哥显得很不情愿地爬起来,从他脸上找不到丝毫的兴奋,很被动地带着猎狗与我们上山去撵兔子。
雪比头天晚上大多了,在陡峭的山道上每走一步都十分吃力,爬到山顶,几个人成了一串冰糖葫芦。我觉得这么大的雪,野兽已无路可逃,可是搜索了一个上午,筋疲力尽,连野兽的影子也没见着,中午我们双手空空地回来了……
时光飞逝,一晃那个雪夜已过去四十多年。去年春节回家,我遇上了久别的表哥,表哥兴奋地告诉我,他刚刚做了爷爷。人到中年,尽享天伦之乐,我也早已是为人夫,为人父了。作为一家之主,当家方知柴米贵,每逢日子困顿,生计无着时,我就会想起那个遥远的雪夜,想起那种彻骨的寒冷,想起那些被大雪压断的竹子。
为了一捆玉米棒子,如果不是家儿老小饿着肚子,揭不开锅,我料定那个汉子不可能会在寒风刺骨的雪夜,斗胆翻墙入室,夜闯民宅,去当一回贼人。
饱暖思淫欲,饥寒起盗心。当年只有背负家庭重担的父亲,才能以宅心仁厚的情怀去理解一个偷窃者的艰难处境。那个飘雪的夜晚注定是个宽容的夜晚,让那个汉子一家熬过了饥寒的长夜,看到新年的希望。
假如当时听从表哥的话,执意追赶下去,甚至将表哥那条可怕的猎狗带上,那事情一定会成为另一种结果。雪落无声,连大雪都能及时出手,用它洁白无瑕的身体,覆盖寒夜的劣迹,何况我们宽怀天下的人心!
地衣里的思念
每当见到阁楼里那只船形的竹篮,我就会想起母亲,想起母亲就会记起满篮的地衣,记起地衣就会思念久远的美味,那是今生今世难以忘怀的味道。
屈指数来,母亲已离世三十余载,但那只破旧的竹篮却依然遗留着她的气息。那只篮子盛放过母亲的温暖,存储着儿女的思念。
睹物思人,数不清多少次,看见母亲挎着竹篮,瘦小的身影飘过田野,跨过水圳,钻进开满芦花的河滩,在一个叫天华寺的山脚下采集地衣。
母亲每次归来都是收获满满。水汪汪的地衣像一团扭动的蝌蚪,在篮子中晃荡。与同行的妇人相比,母亲的能干体现于细枝末节。比如别人采地衣,贪多求快,采回的地衣沾沙带泥,数量虽多,但满是泥沙草屑,清理起来十分费劲。有些性子急躁的女人,最后失去清洗的耐心,只好将辛苦采回的地衣当垃圾扔到了屋后。
母亲捡拾的地衣不仅干净爽利,而且就着河水,用篮子过滤淘洗,去除了泥沙杂物,回家只需用井水漂上两遍,即可入锅烹煮,省时省力。
谷雨前后,在合适的温度和湿度中,地衣像气泡一样从地表上冒出。地衣属真菌和藻类的复合体,它喜光、怕污染,在人烟密集的城市或污染严重的工业区见不到它的踪影。对空气水质敏感的地衣,像生态的晴雨表。
人们对地衣有很多种称呼:地皮菜、地木耳、雷公菌等等,这是大众熟悉的乡土美食。
在我记忆里,小时候食物匮乏,家里干活的少,吃饭的多,只能向大自然索取果腹的食物。春荒时节,捡拾地衣的人很多,一场大雨过后,老弱妇孺,一齐出动。
捡拾地衣很有窍门。首先要选准地方,背阴的坡地、河畔的树丛、渗水的岩壁,这些地方都有苔藓似的地衣冒出。早起的妇人,挎着篮子,沿着弯弯曲曲的小径,捡拾地衣。
捡拾地衣需要耐心,它不仅细小,而且紧贴地皮,加上颜色与枯草、土层相近,粗心者一晃而过,很难发现它的踪迹。因此,沟渠边、矮草中、潮湿处就是重点区域。
老妇人经验丰富,如跟在她们身后将一无所获,抢在她们前面就能满载而归。雨后喝饱了水的地衣,琥珀一样鼓胀透亮,肉嘟嘟地匍匐在地面。妇人们遇见了,弯下腰,翘起苍老的兰花指,轻轻拈着,抖一抖粘连在地衣上的草屑和沙土,然后丢进篮子。
母亲捡拾地衣是把好手,她捡回的地衣新鲜干净,色泽纯正,连挑剔的插队知青都非常喜爱,隔三岔五就要母亲卖一次地衣给他们尝鲜,顺便让母亲教他们做地衣炒荠菜。
这是母亲发明的一道菜,知青们跑遍了整个公社,没见过谁家会做地衣炒荠菜。这菜看起来平常,没有难度,可做出来的味道却有云泥之别。平时都是地衣炒鸡蛋、地衣煮豆腐、地衣饺子、地衣馄饨、地衣蛋花汤,好像地衣与荠菜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从没人这么搭配。
这样的搭配并非来自母亲的烹饪灵感,而是迫于生计的无奈。那一天因面临断炊,家里只剩一点地衣,一点荠菜,勉强能凑合一顿。谁知这种凑合竟然创造了一道人间美味。原来美好的生活总是来自真诚和朴素,来自关怀与爱恋。
几位爱好烹饪的知青,背地里偷偷地做过几次地衣炒荠菜,可每次都要差那么一点火候。关键是他们去除不了地衣中的细沙,不管如何冲洗也无法剔除干净。
殊不知清洗地衣是挑战耐心的事情,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眼见一盆又一盆清水泛起浊浪,倒掉重来,水哗哗地流走,地衣也开始洁净周正起来。这个时候,很多人以为地衣干净了,其实这是一种假象,还有隐蔽的污垢,必须继续冲洗。直至手腕困倦,指尖发白,皮肤起皱,这才算大功告成。
一遍又一遍,既在淘洗地衣,也在淘洗时光,大半天就这样过去了,地衣已彻底洗干净。像绽开的黑色花朵,采集天地之气的地衣,安抚干枯的肠胃,舒缓满脸的倦容。
母亲最后一次捡拾地衣差一点被水流冲走,后来使她万分痛苦的不是落水时的惊慌,而是伤心难过于别人的冷漠,见她落水还无动于衷。能干的母亲是捡拾地衣的高手,地衣给我们家里创造了收入,别家的婆娘便心生妒忌。
记得落水之后母亲重病了一场,从此她再也没有捡拾过地衣。正因为母亲不再捡拾地衣,我就再也没有品尝过地衣炒荠菜这道“母亲的名菜”。
我知道地衣的烹饪方法有多样,如配葱花、香油,拌豆腐;配火腿、香芹,拌炒粉条,还有原汁原味的地衣蛋花汤,入口即化的羹汤是老人和孩子的上等美食。
勤快的主妇还可以打两个鸡蛋,割一把韭菜,快刀剁碎,包一笼饺子。透过薄如蝉翼的饺子皮,能看到五颜六色的馅儿在轻轻蠕动,这样的饺子,不等入口就已馋涎欲滴。不过无论哪种做法,始终比不过母亲的味道。
这些年,我离开了乡村,远离了地衣,苦为生计,埋头奔波,过着坚硬的日子,说着无骨的软话。今年春节,我回到了村里,虽没见到地衣摆上餐桌,但我却在河畔发现了它的踪影,它湿润绵软,紧贴地面,借助饱满的水分去充盈细小的身体。
那一刻我才明白,只有回忆少年往事,才会感觉母亲犹在眼前。望着绵软的地衣,终于知晓世间还藏着许多美好的事物。
草根下的亲人
对于乡村孩子来说,泥土如宽大的床铺,草木像温厚的亲人,人活一世,草木一秋,草是人的写照。
祖先伴草而生,他们属于原生的草民,草里生、草里死、草根下刨食,草丛中安息。无论草枯草荣,草的颜色就是人的颜色,草根一样的指头,草叶一样的肌肤,干草一样的毛发,那是亲人的素描。
逐草而居,草向天际线下延伸,成长为草本的世界,构建出草本的王国。草是动物的至爱,食草的牛羊、高飞的鸟雀、钻洞的老鼠,它们都是草的子民。
踩不死、晒不死的草,有着超强的生命力,不管遭遇多么恶劣的环境,草都能正常生长,从不退缩。在无边的旷野中,即使是一些瘦弱不堪的草,也能顽强地抵御风沙、干旱、冰雪、洪涝的轮番侵袭。
草作为精神的象征,它在我的记忆里长出了不同的风姿,每一位故去的亲人都像一株草,在人草相通的情境中,可以摸到人的温暖,闻到草的气息。
以艾为姓的母亲,用莲命名,艾的一生,莲的一世,春秋轮回,暗示了母亲短暂的生命。母亲不仅有草本的姓氏,还有艾叶的清苦。瘦弱多病的她,一生勤劳节俭,为照顾一家老小,她耗费心血,透支健康,从不怜惜自己的身体。回想她早衰的脸庞,就像贫瘠之地的苦艾,随时都有枯萎的危险。病痛中强作欢颜的母亲,始终保持一张温暖待人的笑脸。三十六年前的一个冬夜,我们不知浸泡在苦水中的母亲已大限来临,无声无息,撒手而去,享年五十三岁。
母亲走了,那株被风吹拂的艾草一直在我记忆中摇晃飘荡,让我今生今世不能遗忘。而硬朗的祖父是一株行走的药草,他长年攀爬在云雾缭绕的山顶,被各种药草召唤。
祖父是远近闻名的兽医,一生救治过无数的牲畜。他平时除了精心侍弄庄稼,遇有空闲就会上山采药,风雨无阻。数不清用破过多少只背篓,穿烂过多少双草鞋,墙角中磨秃的药锄一字排开,那就是祖父挖药的见证。
熟悉药性的祖父性格直爽,爱憎分明,凡看不惯的人和事,不管涉及谁,他都会直言批评,不留情面。人们常说“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在村庄里大多数人都能理解祖父诲人不倦的苦心。深谙药性的祖父,把药草渗进了血液,药草成了他言行的隐喻和生命的象征。
祖父丢下药锄和背篓,他的骤然离世让整个村庄悲伤泛滥;他的葬礼异常隆重,四邻八乡的村民自发赶来,迎送祖父最后一程。
葬完祖父,我们回到了那个原本属于他的院落,院内除了满仓的稻谷,成堆的红薯之外,最让人难以割舍的还是那些药草。洗晒好的葛根、荆芥、茵陈、夏枯草、威灵仙,分门别类,装在竹筐中等待化腐朽为神奇的加工炮制。药草生长在深山老林,大多数时候自生自灭,无人知晓,只有极少数幸运的药草被采集回来,发挥一株药草的最终价值。草死了,它的魂魄变成了药。这些药在农忙季节将派上用场,给牲畜喂食药草,是祖父的专长。靠人力耕作的年代,打长工出身的祖父,与牲畜有着极深的感情,特别是对待耕牛,更是相依为命,视为珍宝。在他眼里,耕牛就是农家的衣食父母,不许有半点轻慢。
有一年冬天,家里饲养的母牛难产,为给母牛助产,祖父蹲在牛栏中寸步不离,守了整整一夜。拂晓时分,母牛终于成功分娩。当听到小牛犊哞的一声叫唤时,祖父热泪长流。
牛是农家的希望,没有耕牛的年月,汉子成为拉犁的老牛,只有拉过犁耙的汉子,才能理解重负的耕牛。牛犊的叫唤,像催眠的天籁,让疲惫不堪的祖父深深陶醉。他眯上眼睛,双腿弯曲,一屁股坐了下来,倾听着母牛对小牛的轻唤爱抚。那种亲昵的声音,不仅是一种舐犊之情,更像一首天堂的夜歌,在他耳畔回响。祖父在迷人的摇篮曲里身心松弛,呼吸顺畅,不一会竟然躺倒在母牛身旁,在一堆储满阳光的稻草上呼呼入睡。
苦等一夜的祖母,好不容易挨到拂晓,她实在放心不下,挪着一双小脚,颤颤巍巍地来到牛棚。见那情景,她忍不住狠狠数落了祖父一顿,她让祖父干脆卷上铺盖,搬进牛栏,与母牛同居算了!后来这事成为乡村邻里茶余饭后的笑料,说母牛是祖父的“情人”……
想赚牲畜钱,要与牲畜眠,这是祖父的口头禅。无论严寒,还是酷暑,祖父像对待孩子一样,悉心照料大大小小的牲畜。有头牛收工回村不慎从石桥上踩空,坠落河谷,摔断后腿。祖父请人帮衬,把牛抬回村里,在骨折的部位装上夹板。可牛不像人,它不理解人的真实意图,特别看见大伙儿拿着棍棒、绳索,朝它兴师动众而来,断腿的牛以为主人要向它动刀子,于是在疼痛中拼命挣扎,后来在挣扎中这头牛竟然流下了清亮的眼泪。
祖父伸出布满老茧的手,在牛身上摸了摸,那是安慰,也是爱抚。这样的牛怎么会忍心杀它呢?牛不懂人话,见有人触碰它的痛处,还是不停晃动挣扎。牛必须静卧不动才有利于骨头的复位生长,可要想让牛配合治疗,那是一件很费周折的事。两个多月的治疗过程,祖父精心护理,不厌其烦,反复上药、夹板、复位,直至骨折的牛腿完全康复……
时光像一个隐形的沙漏,不仅耕牛日渐稀缺,而且祖父、祖母、外公、外婆、父亲、母亲,这些至亲至爱的人都在沙漏中渐渐远去,一个接一个地隐没在荒草之中,让人无比伤感。这些年每到清明时节,我都会穿过茂密的草丛,去那里寻找走失的亲人。我知道若干年后,我的后人也将在草丛中将我寻找。人走了,草依然还在,站在坟前,能感觉到人与草已连为一体。不管时光过去多久,只要草的根脉还在,我们就可以在草木中找到自己的亲人。
骑行少年
仲夏,乡村的早晨,风轻云淡。一个欲望勃发的少年在晒谷场上练习骑车,刚掌握动态平衡的奥妙,便兴冲冲地骑上了高低不平的机耕道。
田野里,泛黄的谷穗在微风中摇摆,弓着脊背的少年,蹬着虎虎生风的踏板,难得离开大地的双脚,在丰收的边缘画出一道闪光的直线。在少年眼里,村道在迅速缩短,城镇在扑面而来。
如果没有那张穿越岁月的照片为证,我至今也不敢相信,那位骑车的少年就是曾经的我。当时村里只有唯一的一辆自行车,车子的主人是我父亲。
父亲是一位走村串户的兽医,在山道上奔波了大半辈子,早就盼望能有一辆缓解脚力之苦的自行车。可是计划经济年代,物资匮乏,好多商品都得凭票供应。父亲能买到“凤凰”牌自行车,全靠一位贵人相助。这辆自行车在当时的乡村让人无比羡慕,就像现在有钱人开“奔驰”,驾“宝马”,引人注目。父亲因为有了这辆“凤凰”车,整个人变得精神起来,一扫往日的灰头土脸。从那一刻开始,我发现自行车确实是个好东西,并且发誓,一定要拥有一辆属于我的自行车,遐想着车后架载上一位秀发飘飘的姑娘,从村道上如风穿过。
买车是多年后的事。我清楚地记得,当时在县一中斜对面的五交化商店购得一辆“永久”牌自行车时,一种豪迈之感油然而生。在骑行回家的途中,感觉天空突然变得深邃高远起来,迎面走过的每一张脸都觉得那样熟悉和亲切。
车轮摩擦着沙粒覆盖的路面,发出沙沙的声响,那种声音如圣乐一样悦耳动听。三十多公里的沙土路,依山傍河,像一条射线,向前延伸。正值青春年少,体力旺盛,随着骑行速度的加快,扑面的凉风颇解人意地钻进衣衫,如风帆一样将我瘦长的身子扬起,让我尝到了飞翔的快感。那一刻,我多么希望能长久沉浸在这样的幸福里……
岁月流逝,当年锃亮的“永久”牌,如今布满厚厚的尘埃。整个车体找不到一丝本来的面目,连浑圆的车轮也被时光的刀刃消解了饱满的神韵。灰头土脸,如一只折翅的飞鸟,耷拉着凌乱的羽翼,不再动弹。这辆车只伴随我在乡间小路上有过短暂的风光,就因身份的变换,使一辆崭新的自行车在乡间的土路上昙花一现,从此,遭遇了被闲置冷落的命运。
那一批同时生产的自行车,或许早被骑得破烂不堪,甚至已变成回炉的废品。一辆自行车,不应该关在房间里,就像一匹好马,它向往的是飞奔。我相信命运二字的确存在,别说有生命有思想的人类,就连一辆车与另一辆车,也因不同的购买者,经历截然不同的命运。眼下,我站在这辆车前,束之高阁的命运,并没有给它带来“永久”完好的结局。一辆不见天日的车,没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就像一个年华虚度的人,功能荒废,价值缺失。车子的零部件在多年的闲置中完全老化。镀铬掉尽,锈迹斑斑,坐垫的皮革像干枯的树皮。轮胎花纹虽然完好,但通体布满鸡爪似的裂纹。灰中泛绿,像一块久晴无雨的旱地,有一种不见人烟的荒凉。
迈进老宅的那一刻,我对收纳万物的时光有了更真切的体会。曾经聚居十几户人家的大屋,如今空无一人。老一辈早已作古,年轻人在外漂泊,他们淡化了乡土牵挂,告别了传统农民的生活方式。
摇摇欲坠的老宅成为一个时代的缩影。这种曾在赣西北山区最常见的泥墙瓦屋,如今变得日渐稀少。天井、厅堂是传统建筑的特殊结构,残存着前朝的农耕气息。屋子里塞满了老旧的木床、箱子、厨柜,还有日常的水桶、谷桶、土钵、瓷缸、大瓮、坛罐、夹底板、纺线车、石磨、木甑、筲箕、箩筐、背篓……这些被长久闲置的家什,正散发着一种衰朽的霉味。想当年,这些用物是须臾不可离开的生产和生活工具,就像现代人离开了手机、电脑,让人失去了魂魄,无所适从。上辈人无比珍爱的东西现在却像垃圾一样,弃之如敝屣,扔之而毫不足惜。
现实让人回过头去反思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那辆在老宅中沉睡不醒的“永久”牌。自行车不仅绿色环保,而且还能运动健身,它对道路的等级要求不高,小街狭巷,乡村土路,往来自由。可是如今家用轿车已成为身份标志,风驰电掣的速度让人向往,在乡村极少有人还会对一辆自行车产生兴趣。
殊不知自行车自带光亮,它是一种让自己能够搬动自己的交通工具,这是一项让人类终身受益的伟大发明。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率先将它冷落,把自行车当成过时落伍的象征。走过街头,店铺林立,可是专营自行车的商家已经寥若晨星。取而代之的是金碧辉煌的汽车城、豪车遍地的4S店,档次再低的至少是摩托车、电瓶车。享有冬暖夏凉、以车代步的生活,是如此安逸和便捷,泡在糖水中的年轻人,谁还愿日晒雨淋,自找苦吃。不过人们是否想过,当我们扔下自行车的时候,很有可能一同扔下的还有健康和环保。无论时代怎样发展,那流淌在城镇的自行车流都应该成为被人赞美的风景。就像手上的汗水,永远要比手上的金戒指更值得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