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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衡量伟大的标准如下:一个人或一个民族能在多大程度上激发起自己的各种最可怕的欲望并把它们转化成自己的幸福,同时又不被欲望毁灭,而是把欲望化为有益的行动与功业。
——把所有的不幸事件解释成内心失衡者的影响,这种做法迄今为止都把大众推向了宗教崇拜。甚至较高尚的道德生活,即圣人的生活,也只是作为满足内心失衡者的 一种 手段而虚构出来的。
——把我们的 经历 和我们的不幸事件都解释成一个具有教育作用的善神的天意暗示:从父权制的家族观念出发来阐明 父亲般的 上帝概念。
——人的绝对堕落和向善的不自由,因此用内疚来解释我们的所有行为:最终依赖神恩。奇迹出现。幡然悔悟。保罗,奥古斯丁,路德。
——日耳曼人使基督教野蛮化了:介于神与人之间的精灵,各种赎罪崇拜,简言之,基督诞生之前的宗教观复归。音乐体系亦如此。
——路德复述了基督教的基本逻辑, 道德的不可能 以及自我满足的不可能,神恩的必要性以及奇迹和命定论的必要性。这其实是失败的自白和自我蔑视的爆发。
——“抵消 罪过 是不可能的”,得救热望的爆发,崇拜与奥秘的发作。“摆脱罪孽是不可能的”,保罗、奥古斯丁和路德的基督教的爆发。过去外在的不幸乃是笃信宗教的动因,后来的动因则是内心的不幸福感、未得救、畏惧和不安。基督和佛陀的特色似乎是相同的:内心的幸福使他们虔信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