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历史上的自由宣言与当代奴役
自由(freedom或liberty,本书将交替使用这两个词)被认为是自由民主国家最重要的政治原则之一,这些国家的宪法旨在保障公民的基本自由。例如,1791年通过的作为《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一部分的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宗教自由、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等个人自由。1949年通过的德国《基本法》( Grundgesetz )规定,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2条)。历史上,1789年的法国《人权宣言》(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Man and of the Citizen)影响深远。它植根于启蒙思想家卢梭(Rousseau)和孟德斯鸠(Montesquieu),在法国大革命时期征询了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的意见。杰斐逊是美国开国元勋之一,也是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的主要起草人。《独立宣言》在其序言中就宣称“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法国《人权宣言》第一条规定,“人生来就是而且始终是自由的,在权利方面一律平等”。虽然该宣言仍然排斥妇女,也没有禁止奴隶制,但它是权利和公民自由宣言历史的一部分。这一历史始于1215年的《大宪章》(Magna Carta,自由大宪章),终于1948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UDHR),该宣言规定“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第1条)和“任何人不得使为奴隶或奴役”(第4条)(UN 1948)。
然而,世界上许多国家的人们仍然遭受着威胁或侵犯其自由的专制政权的压迫,其也不断地进行着抗争。但抗争往往会带来致命的后果。例如,看看一些国家是如何对待政治反对派的。虽然奴隶制是非法的,但新形式的奴役今天仍在延续。据国际劳工组织(The 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估计,全球有超过4000万人从事某种形式的强迫劳动或强迫性剥削,例如从事家政工作或色情行业(ILO 2017)。它发生在各国国内,也通过贩运发生。妇女和儿童尤其受到影响。这种情况发生在一些不发达国家,但在美国和英国等国家也存在。根据全球奴役指数(Global Slavery Index),2018年美国估计有40.3万人在强迫劳动条件下工作(Walk Free Foundation 2018,180)。西方国家还进口大量可能在生产地涉及现代奴役的商品和服务。
但是,自由究竟意味着什么?在人工智能和机器人技术发展的背景下,政治自由又意味着什么?为了回答这些问题,让我们来看看对自由的一些威胁,或者更确切地说,对 不同类型自由 的威胁。让我们来看看政治哲学家提出的一些重要的自由观念:消极自由(negative freedom)、自主意义上的自由(freedom as autonomy)、自我实现和解放意义上的自由(freedom as self-realization and emancipation)、政治参与自由(freedom as political participation)以及言论自由(freedom of spee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