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形成概念:推理过程的第一步
要考虑思维的过程,我们必须先区分思维的几个阶段。只有仔细考察每个阶段,才能把各个阶段组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思维的全过程。在实际的思维活动中,这几个步骤(或阶段)在我们的意识中并非泾渭分明。本章我们首先来看思维过程的第一个阶段——概念的形成。
概念是人脑对事物的心理表征。哲学家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教授说:“形成概念是人脑的一种能力,用以标记、区分、突出和识别各种不同语域的对象。”形成任何一个概念都要经历五个步骤。
第一步,展示。我们首先需要感知一个对象(类),才能形成关于这个对象(类)的概念。因此,形成概念的第一步是概念所属的那个对象(类)必须首先以某种方式展示出来。
比如,如果想形成“动物”这个概念,就必须首先感知一种或者几种动物——马、狗、猫、牛、猪、狮子、老虎等。因为看到过这些动物,所以我们的头脑中留下了某些印象,这些印象通过回忆再现给大脑,头脑中便形成了关于“动物”的概念。为了使“动物”这个概念更加完整,即涵盖其所有内涵,我们应该感知每一种动物,否则所获得的概念就不够完整,可能缺少某些因素。但这又是不可能做到的。因此,我们对任何事物基本上都不可能给出一个完备的概念。只是我们感知的对象越多,所形成的概念可能就越精准。
抽象是一种思维关注于某事某物的行为。其实,思维关注对于形成清晰完整的感知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对于任何事物,只有思维积极关注,才有可能获得关于它的清晰的感知;只有感知足够清晰,头脑才能对所感知的事物形成清晰的概念。本杰明·布罗迪(Benjamin Brodie)爵士也认为:“不同个体之间在思维上具有如此巨大的差异,是因为他们对事物的关注情况和关注程度不同,而非推理这种抽象的能力存在个体差异。”
第二步,比较。我们将“动物”这个普遍概念分成若干个子概念,每个子概念对应一种动物,然后将我们知道的所有动物都进行两两比较,猪与羊比、牛与马比等。通过比较,我们抽象出两种动物之间的相同之处,区分出它们的不同。
比如,我们发现狼与狗相似度极高,狼与狐狸具有一定的相似度,但狼与熊的相似度极低。当然,狼与马、牛或者大象也有根本性的差异。我们还发现狼可以分为若干种类,种类与种类之间相似度极高,但也存在较明显的差异。越是仔细观察狼群中的不同个体,我们发现的差异就越多。
“做比较”的能力在归纳推理中最重要,因为它强调分析、分类和对比能力。福勒认为,能力比较强的人“能够从结论、科学事实以及支配科学事实的规律出发,清晰而准确地进行推理;能够从未知识别已知、通过事实间的不和谐来检测错误;这样的人在比较、解释、阐述、批评、披露等方面会显示出卓然的天赋”。无论个人兴趣还是长期训练,都能使思维发现细微的客观差异;不然的话,思维只能发现比较大的差异。
第三步,抽象。在心理学中,抽象指从任何对象固有的众多特征中分离出某个特定特征的行为或过程,这个特定的特征是我们希望观察和反思的对象;抽象也可以指将意识从对众多对象的关注中抽离出来而专门集中于某个特定对象上的行为。
抽象的过程就是“做剥离”的过程。在我们考虑对“动物”这个概念进行抽象的过程中,我们会先对比两个物种之间、两个物种所包含的个体之间的相同与不同。之后,会继续考虑“动物”这个概念所包含的某个共有特征,而为达到这样的目的,我们会将我们想要考虑的那个特征与其他特征进行剥离,将其抽象出来放在一边。如果我们要考虑的是动物的体型,就将体型大小作为特定的特征从其他特征中抽象出来,仅根据体型大小对各种动物进行比较。这样,我们就只需要考虑各种动物的大小,并依此进行分类。如果我们想研究一个事物的某个特征,那我们就可以把这一特征与事物的其他特征剥离开来。剥离过程可以一次完成,也可以分若干次,一次剥离一个特征,直到只剩下希望考虑的那个特征。在考察一类或者一定数量的某种事物时,我们首先抽象出它们具有的共同特征,同时也会将它们之间非共有的特征剥离出来。
例如,在考虑动物这个大类时,我们抽象出一个许多动物共有的复合特征——哺乳、有袋;我们将具有这种特征的动物归为一类,命名为有袋类动物,包括负鼠、袋鼠等。因为有袋类动物的母体没有真正意义的胎盘,所以其幼崽都是严重的早产儿,出生时体型和身体都未发育完全,所以出生后仍会躲在母亲的育儿袋里继续发育,直到能够照顾自己。同样,我们可以抽象出胎盘的概念。胎盘帮助胎儿从母体获得营养,是连接胎儿与母体的重要器官。拥有成熟胎盘的动物被统称为胎盘哺乳动物。通过抽象胎盘哺乳动物的特征或类别的相似性和差异之处,还可以将其细分为若干目。
目还可以再做更细致的抽象和划分,分为更小的子类。如,食肉目可以进一步抽象为海豹、熊、黄鼠狼、狼、狗、狮子、老虎、豹等子类。当然,从食肉目到具体动物类别的抽象中还可以再做一个层次的抽象,即把狼、狗等先抽象为犬科动物,把狮子、老虎、豹等先抽象为猫科动物。
在“抽象”的过程中,我们的注意力会避开大量令人迷惑的细节,只关注类属共有的特征,那些细节在那时那刻并不重要。抽象就是要将注意力集中在某些特征上,排除其他特征的干扰。
第四步,概括。“抽象”孕育了“概括”。概括确切来说是指推而广之、使其泛化的行为或过程;它将几个在某一点上一致的对象纳入同一个属种、类别;是一个从个别推广到一般、把分类缩减到同一个属种的过程。概括将某一特殊事实或一系列事实与更广泛的事实联系起来。正如博灵·布鲁克(Boling Broke)所说:“因此,大脑会从最熟悉的开始到不够熟悉的,尽力概括其想法。”
本质上,概括就是分类行为,即将具有某些共同特征或属性的所有事物归成大类。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引理:共同属于某个广义类的所有事物都必须具有该类事物所共有的特征或属性。因此,食肉目下的所有动物都是肉食动物,哺乳动物都有乳房以哺乳幼崽。
第五步,命名。命名指给事物指定名称的行为。名称是一种符号,通过它我们可以联想到熟悉的事物,不需要每次思考都形成清晰的心理表象(心理学称之为“心像”)。命名就好像给事物贴了一个标签,或者可以把它们想象成 a 、 b 、 c 、 x 、 y 等数学符号,帮助我们轻松快速地完成复杂计算。有了这些符号,我们不必每次都诉诸冗长的语言描述或者调用关于它的心像。对我们来说,每次想到“马”,相比去想关于马的完整定义或者回忆马的心像,直接想“马”这个词显然要容易得多。穆勒认为:“名称就是一个(或一组)词,它有双重作用。一为标记,帮助人们回忆起之前有过的某个相似的思想;二为符号,使他人直接获得这个思想。”
总之,有些哲学家认为名称是我们对事物的想法的象征,不代表事物本身,但很多哲学家则认为名称就是事物本身。后面我们也会看到,名称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使用者是否能够赋予其正确的含义并能正确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