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们如何使用概念
本章我们要考虑如何使用概念,如何避免概念误用的问题。人们经常会在概念的使用上犯错误。
比如,一个小孩看到一匹马、一头牛或者一只羊,然后听到长辈用动物这个词项来指示它,这个小孩很可能会认为当时指示的那匹马、那头牛、那头羊就是“动物”的内涵。当然用“动物”来指示这几种动物本身没有任何问题,它们只是相对于实际指称“马、牛、羊”来说更宏观、更概括,是范畴更高的分类。小孩子对于“动物”与“马”“牛”“羊”哪个更宏观、哪个更详细没有任何概念,大人用“动物”来指代这些动物,那么对于小孩子来说,“动物”就是当时指示的那些狗、牛、羊、马。当大人使用这个词项指示某种特定的动物时,孩子就会认为所有动物都是他所看到的那种动物的样子。之后,如果有人用“动物”指示其他生物,小孩就会想怎么概念不符?然后就会产生混乱;反过来,如果这个词项被用小了,也会产生同样的问题。当孩子听到有人叫獒犬“狗”时,会将“狗”这个概念与獒犬的各种特征做匹配。如果听到有人用“狗”指示玩具小梗犬时,小孩可能会愤愤不平,甚至大吵大嚷,坚持认为小梗犬不是“狗”,是其他完全不同的东西。只有孩子明白在“狗”这一大类下有很多种类之后,他才算真正理解了“狗”的内涵,同时其头脑中也会形成相应的恰当的概念。这就体现了“展示”步骤对于概念判定的重要性。
哈勒克指出:“一个10岁的挪威孩子在他关于‘人’的概念里,会牢牢嵌入‘皮肤白’这个特征。如果哪天他初见黑人,恐怕会拒绝称之为‘人’,直到这个黑人的其他特征与‘人’一致,才会迫使挪威孩子修改他对‘人’的定义,去掉‘皮肤白’这个指标。如果那个孩子再看到印度人或者中国人,恐怕还要对自己对‘人’的概念再做修正。事实上,我们头脑中的大多数概念会随着我们的经历而产生改变,这种改变会持续我们的一生。最初的修正只是试探性的,之后随着我们的经验逐渐积累,到某一时刻,我们会被告知概念有误,哪儿抽象多了,导致这个类划得太宽;或者哪儿抽象少了,使这个类又划得太窄了;或者这儿有个特征,应该添加或者删除。”
我们再来考虑一下形成概念和使用概念时所涉及的心理过程。对于一个概念,现在我们已经有了它赖以形成的原始材料,它以某种形式展示了出来。因此,我们的注意力被吸引到了它的具体对象上,开始关注它的品质和特征。然后,我们开始将这个感知的对象或者感知此对象的过程与我们头脑中的其他对象或者想法进行比较,考察它们的相同与不同之处,与相似的对象建立同一分类,同时排除不同的对象。在这个过程中,感知其他对象的范围越广,新对象(或新想法)与其他对象之间建立的关系就越丰富。随着我们积累的经验和知识越来越多,对象和思想的关系网络将变得愈发错综复杂。比如,成年人头脑中的“马”的概念会比孩子头脑中“马”的概念复杂。
概念形成之后,我们进入下一步——分析。人们进行分析时,会剥离思考对象的各种特征,具体考察每一种特征。“抽象”即“分析”。再之后,我们进入“综合”的步骤,将通过比较和分析收集到的材料聚合在一起,形成关于思维对象的一个大致的想法或概念。在这个过程中,通过比较和分析识别出的各种特征被放在一起形成特征簇,这些特征簇被捆绑起来,实现真正的概念化。因此,从马这个最一般性的概念出发,我们首先会注意到这种动物具有与某些动物相似的特征,同时又具有其他动物所不具备的某些特征;然后通过比较识别,开始分析马的各种特征,直到对马的各个部位、特征和品质有了清晰且有区别性的认识;之后再做综合,将上述特征统合到一起,最终形成一个包含马的所有特征的、使马之为马的清晰的普遍概念。当然,如果之后我们发现马还有其他特征,也会再把这些特征加入前面做综合得到的概念中。这样,我们关于马的概念也得到了扩展。
但是,上述在形成和使用概念过程中所提及的若干步骤在我们的意识中并非泾渭分明的不同动作,因为概念的形成和使用主要是在潜意识中进行的,是一种本能行为,尤其是那些有相关阅历的个人,会在直觉和潜意识中直接形成和使用相应的概念。一般情况下,只是潜意识悄悄地注意到概念的各种细节,这个过程与人们主动完成某项任务不同,后者是一种主动的、有意识的行为,比如做某项研究,人们会将所要研究的对象从无意识区域调至主动范畴区域。
在概念形成和使用的过程中,各个步骤密切相关、相互交织,以至于有些学者竟就两个步骤的先后争论不休。
有人坚持分析必须先于比较,有人则认为比较必须先于分析,真相似乎介于这两种想法之间。在有些情况下,在分析或抽象之前察觉相似或不同;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分析或抽象似乎在做比较之前。本书将采取先比较再分析的观点。
一个普遍概念一旦形成,大脑就会立即将这一概念与其他与其有某些共同特征的普遍概念进行对比和分类,同时从这个概念出发向上做概括,假定某些类具有某些特征。这样,我们会向上继续做概括和分类,每次都包括一些不明显的相似之处,直到最后划出的类恰好将考察对象与其他对象放在一起。这个类一方面要尽可能大,没有对这些对象做不必要的区分;另一方面又应尽可能紧致且小,没有不需要纳入这个子类的对象。
正如布鲁克斯所说:“概括是一个上行的(抽象)过程。广义概念高于狭义概念,概念高于感知,普遍概念高于特殊概念。这样,我们就从特殊上升到普遍,从感知上升到概念,从低阶概念上升到了高阶概念。所以,从一众特殊对象开始,我们通过概括上升到关于它们的类的普遍概念。在形成了许多低阶的类别之后,我们对这些低阶类别进行比较,就像前面所说对个体进行比较一样,然后将它们概括为更高阶的类。对这些更高阶的类,我们再做比较分析,如此往复向上,直到达到最高阶的类——存在( being )。攀到概括的山顶后,我们再顺着当初的上山之路,将过程反过来,一路下行。”
通过概括或综合,我们从更具体的简单概念获得普遍概念。一些学者会区分普遍概念和简单概念,将简单概念称为“概念化”的概念,用“概念”特指普遍概念。
布鲁克斯说:“概括的产物是叫作概念的普遍想法。我们已经讨论了形成概念化的概念的方法,现在考虑的是概念的本质……使用任何一个概念,其实就是在使用一个普遍概念。那个概念是一个普遍的、一般性的想法,其中包含了它所在的类共有的特征。它是一个通用的方案,涵盖该类中的所有个体,但在任何方面与所涵盖的个体又都不同。因此,所有关于四足动物的概念化的概念都包含在所有的四只脚的动物中,但它在任何方面都不同于某个(种)特定的四足动物;关于三角形的概念化的概念包含在所有三角形之中,但在细节上与任何具体的三角形都不一样。普遍概念不能与任何特定对象完全契合,但它包含在具体的个体之中。”
清醒地认识到概念与心像之间的区别,以及概念无法被图像化的事实极其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