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不能被图像化
本章我们将就如何区分概念和图像做进一步的深入探讨。
假设一个人已经有了关于动物的普遍概念,当他说出或者想到动物这个词时,他知道自己想的是什么、指的是什么。只是“动物”这个概念本身过于宽泛,他恐怕无法形成关于所有动物的组合体的图像。事实上,他所给出的概念并不是反映存在于某一特定想法中的任何实际事物的图像,而是一个包含所有动物特性的抽象概念。
如布鲁克斯所言:“一个概念不能用具体的图像加以表征,因为概念具有普遍性,不具有特殊性。如果它的颜色、大小或者形状都可以具化为一个图像,那它就不再具有普遍性,而是具有特殊性了。”哈勒克也说:“图像必定要做个性标记,否则无法用图像呈现任何事物。最好的心像可以从它描绘出一幅图像。在‘人’这个大类下面,一个具体的存在可能长着短而翘的鼻子、头发金黄、眉毛稀疏、脸上无疤。但是一旦‘人’这个概念中有哪个个体特征与之相悖,就会破坏这个心像。如果我们形成了一个关于苹果的图像,那它必须有具体的颜色,或者黄色、红色,或者绿色、赤褐色,也应该有大小,要么有人工栽培的苹果那么大,要么像海棠果那么小。”
对于一个东西类,心像一定是描绘其中某个(些)特定个体的品质、属性和外观的。而概念可以只包含类的特征,即这类事物的共有特征(当然,概念也必须包含类的特征)。正如前面讨论到的,普遍概念是“一个普遍的想法……一个普遍的概念,它包含了其所属类的所有共有特征”。由此可以得出,这种“普遍想法”无法图像化。因为图像必须是关于特定事物的,而概念则比特定事物高出很多个阶数和等级。概念不是对事物形象的再现,而是关于一类事物的一种想法。
虽然概念不能在心理上被图像化,但是当我们说话或考虑一个普遍词项或概念时,只要我们意识到这个类的某个特定代表与那个概念之间的关联,头脑中就会把这个特定代表当作一个理想化的对象。需要注意的是,这个理想化的对象不是概念——它们是从记忆中再现的感知。对于所有希望清楚表达自己想法的人来说,他们必须能够将概念转化为理想化的对象,否则他的表达就会因太过理想化、太过抽象而不容易理解。正如哈勒克所说:“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应该准备好在需要时将我们的概念转化为概念所代表的具体图像。除非与具体的个体相关联,否则概念就没有任何意义。如果没有具体的个体,那么概念既不存在也不代表什么。一个不能将他的概念转化为具有明确意象的合适对象的人,既不适合做老师,也不适合做牧师……”
可能很多人对感知和概念之间的区别颇感困惑,其实只要考虑得当,区别二者并不难。感知是“知觉的加工对象,是被感知的东西”。概念则是“一种心理表征”。
布鲁克斯做过以下区分:“感知是真实事物的心理产物;而概念只不过是一个想法,是关于一类事物共同属性的想法。感知对应具体的对象;概念不是具体的,是普遍的。一个感知可以用具体的个例来描述,一个概念则只能用多个个例共有的普遍特征来描述。前者一般可以用图像来表示,后者则不能图像化,只能是一个想法。”因此,人们能够将感知到的具体的马图像化,但没有办法将马作为类的概念正确地图像化。
统觉也是深受当代心理学家青睐的一个术语。统觉可以被定义为:“伴随理解的知觉,伴随识别的知觉。”被统觉感知的事物是被理解的或识别出来的事物,即我们以一种新的方式感知到之前在头脑中已经获得的某种(些)想法。哈勒克将其解释为“对与已有想法相关的事物的感知”。由此我们可知,如果人们拥有同样活跃的知觉器官和注意力,那么他们就可以在相同的程度上、以相同的方式感知同一个事物。但是,每个人的统觉会因他过往的经历、所获得的训练、个人的气质品位、习惯和习俗不同而存在一定差别。
同样一只鸟,在女人眼里,它是美丽灵巧的小东西;在猎人眼里,它是猎物;在鸟类学家那里,它是它那个属那个种的代表,或许还是鸟类学家一直在寻找的收藏对象;而如果农民看到它,想到的则是它是益鸟还是害鸟,会食虫还是会破坏庄稼。所以,统觉因个人的经验而有不同,就像科学家可以在动物身上或岩石中看到许多普通人看不到的特征一样。我们受过的训练、我们的生活阅历、我们对事物的偏见等,都会对我们的统觉产生影响。
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头脑中形成的概念不只是由我们最简单的知觉决定,我们的统觉也是一个产生实质性影响的要素。我们不仅根据感官的直接感受来构想事物,还会根据印象和已有想法对其加以渲染、施加影响。鉴于此,同一个事物在不同的人那里会产生差别迥异的概念。只有完全客观的头脑才能形成完全客观的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