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山之窟”
南宋以来,严州为天下名郡,但其山川、人物、户口、田赋,其实颇为不堪。《景定严州续志》“税赋”中承认:“郡处万山中,土最瘠,民最贫,均赋任役,不可一日无仁政。”此点严州乡贤、状元方逢辰最清楚不过了。他在给《景定严州续志》的“序”中明白地说:
严于浙右为望郡,而界于万山之窟。厥土坚而隔,上不受润,下不升卤;雨则潦,霁则槁。厥田则土浅而源枯,介乎两□,节节级级,如横梯状。其民苦而耐,其俗啬而野,其户富者亩不满百,其赋则土不产米,民仅以山□而入帛。官兵□廪,则取米于邻郡以给,而百姓日籴,则取给于衢、婺、苏、□之客舟,较之浙右诸郡,其等为最下下。而严之所以为望郡,而得名者,不以田、不以赋、不以户口,而独以“云山苍苍,江水泱泱”,有子陵之风在也。
“万山之窟”四个字实在说明了建德的地理特征。作为严州首县,建德的田地主要位于沿江两岸,因而早在明代就基本开垦殆尽。乾隆三十八年(1773),临海、建德、奉化、太平、龙泉、平阳、江山等七县“开垦田地山塘五十五顷六十八亩有奇”。合七县“田地山塘”不过五十五顷,可见当时浙江农业空间已达极限。乾隆五十九年(1794),“建德县开垦额内荒田二十八亩有奇”。嘉庆四年(1799),“建德县开垦地七十亩有奇,照例升科。从之”。连开二十八亩荒田和七十亩山地这样的小数目都郑重其事地上报皇帝,虽然是体制所定,可是相比其他地区的垦荒数,实在有些小题大做,这完全是因为建德土地有限,垦荒难有作为。
由于山多田少,严州自古以来便不是粮食产地,粮食自给是一个长期的难题。到了宋代,便出现了婺州和严州之间绢米互易的风波。皇祐年间(1049—1054)开始,严州每年替婺州代绢三万六千匹,婺州则向严州输米一万五千石。这项措施延续了两百多年,大致两便。然而,到了景定元年(1260)八月,“严州之绢,起解版曹,不至有欠,惟婺州之米,多是占吝,遂至拖压。盖以严为邻郡,莫可谁何,未免忽视。今据严州申,积欠米计二万八千三百余石,今年合拨之米,又不在此数”。也就是说,不算上景定元年的份额,婺州拖欠了将近两年的米谷,这严重影响到严州百姓的生计。然而,即使严州“虽屡常申述,朝廷亦屡行催督,婺州官吏视为故常,更不遵奉”。在这样的困境下,“圣旨令严州于岁额代婺绢内,截留一半,一万八千匹,自市米充军食,仍以一半绢解赴户部。婺州亦令解绢一万八千匹,补足户部元额,却与免拨米还严州。并自景定元年分为始,仍下户部,照应施行。其婺州所欠米数,照元行下运司,严催拨还”。也就是允许严州用一般的纳绢数目在市场上换米,婺州则须向朝廷上交绢一万八千匹。可是,婺州“犹拒命不听”。第二年,户部只好恢复了皇祐旧制,但要求婺州必须先输米到严州,然后严州再输绢户部。至于后续如何,可惜未有资料。
到了明初,由于建德山多地少,生齿不繁,明朝的许多政策无法在当地实施。与此同时,一旦发生水旱灾害,建德百姓不得不求助于官府赈济。洪熙年间(1425),建德百姓提出:严州地少民寡,一里民户不到五百,请求征科按照每里的民户多寡分配,而不是在各里平均。“严州府建德县民言,浙江诸郡为里有一千二千者,惟严州一郡里不及五百,布政司凡有征科一概派办,乞敕本司以里数民户多寡为等差,庶几赋役适均。上谕行在户部臣曰:有司掌民赋役不均如此,民少者何以堪之?其移文诰责,布政司且戒其后来。”明朝洪武年间在各地设立粮长,负责征收、输送本地粮食。然而,建德本地产粮很少,没有必要在民间设立和其他地区相同比例的粮长。景泰四年(1453),“裁减各处粮长时,浙江建德县奏:本县粮止三千余石,旧设粮长二十四名,民苦其扰。事下户部议,请移文浙江等布政司并直隶苏松等府州县各谕,所属实征粮米不及万石者,粮长止存一名,仍禁其生事扰民,有犯情重者谪本处卫所充军从之”。明代的一石米约重153.5斤(明代一斤为594.6克),大致折算明代一石为现在的182.5斤。建德县粮食产量为3000多石,以3500石计算,合现在的638750斤。这大约63万斤的粮食由二十四个粮长负责征收和运送粮食税,每人合计负责约26000斤,实在是属于事少人多。


